作为贵州兴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陈文贵2019年正式执业,拥有7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获评2022年度律师工作先进个人。他常年扎根瓮安本地法律服务领域,曾担任瓮安县人民政府、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多家行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同时长期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深度熟悉瓮安本地司法审判尺度、行政办案流程及公检法实务规则,累计承办各类案件5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建设工程及经济类纠纷疑难案件占比约80%,始终秉持“以诚信为本、以专业立身、以责任笃行”的执业理念,以共情办案的原则深度贴合当事人实际诉求,为瓮安及贵州全省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务实的法律服务。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证据不全、多层分包、发包方恶意拒付是不少实际施工人讨薪时遇到的共性难题,很多个人施工队完成施工后,因没签完整合同、工程未正式结算,常被发包方以“不是合同相对方”“不满足付款条件”为由拖欠款项。
此前瓮安本地当事人田某找到陈文贵律师求助时,就正陷入这样的困境:田某以某公司瓮安分公司名义承包当地一个小区新建项目,实际入场完成了土石方和挡土墙施工,后因发包方原因项目全面停工,双方此前调解仅退还了预付材料款,田某已完工部分的90余万元工程款始终没有着落。发包方答辩称田某不是合同相对方、工程未竣工验收、此前调解属于重复主张付款,拒付全部款项。
陈文贵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梳理所有合作文件和补充协议,从中找到明确约定田某独自出资、单方施工的条款,顺利固定了田某实际施工人的身份证据;针对现场积水无法测绘鉴定的障碍,协助当事人先行抽水留存施工界面,主动申请启动造价鉴定程序锁定实际施工价值。最终法院认定田某具备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因工程停工系发包方原因导致、双方已经解除原合同,付款条件依法成就,判决发包方支付田某工程款938169.63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同时承担抽水费用、案件受理费和鉴定相关费用,切实保障了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陈文贵律师精准把握建设工程领域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裁判规则,在结算缺失、施工界面受损的不利情况下,通过分步固定证据、推动司法鉴定的思路,为当事人厘清了权利边界,也体现了其处理瓮安本地建工纠纷时,兼顾法理与本地实务惯例的办案优势。
除建工领域外,陈文贵律师在经济合同纠纷处理上也积累了大量实操经验,不少企业遇到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拒不认账的情况,往往因证据留存不完整导致主张权利受阻。
此前瓮安当地某建材公司就遇到这类难题:某商贸公司将其对某建设公司的26万余元混凝土、水泥货款债权,依法转让给该建材公司用于抵偿债务,也已经向债务人送达了债权转让通知,但建设公司始终拖延付款,还试图否认债权转让效力。陈文贵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原始的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水泥供应合同、双方往来结算单据,再对应整理债权转让协议、送达回执等全套材料,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明确主张债权转让已合法生效,债务人逾期付款应当依约承担逾期利息,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等合理开支。
即便开庭时被告未到庭参与诉讼,法院也结合陈文贵律师提交的完整证据材料,全部采信了我方核心诉求,判决被告向建材公司支付全部26万余元货款及对应分段计算的逾期利息,同时全额支持了1.2万元律师费、600元保全保险费,帮助当事人高效实现了债权回收。
在刑事辩护领域,陈文贵律师同样凭借兼具当事人维权思维与裁判审判思维的办案视角,精准把控证据规则与量刑标准,在故意杀人、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盗窃等类案件中,通过细致阅卷排查证据瑕疵、提出非法证据排除意见、挖掘从轻量刑情节等方式,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从轻处理结果,多起案件中通过指出证据链的逻辑漏洞、金额统计错误,避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当损害。
执业多年来,陈文贵律师在打磨每一起案件的同时,也始终投身本地基层法治建设,长期参与司法局组织的普法进校园、社区普法宣讲工作,加入瓮水派出所多元解法工作队伍,面向村居群众普及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维权、日常生活刑事风险防范等实用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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