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车出门,谁也不愿意碰上交通事故。可一旦发生了,和对方一起处理事故、确定责任是很重要的环节。但有时候就会碰到这样的闹心事,对方仿佛人间蒸发了,就是不来处理事故。这时候大家心里就犯嘀咕了:对方不来,事故判定书还能出不?这事故判定书出不来,后续的赔偿、保险理赔啥的都没办法顺利进行,可愁死人了。接下来咱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事故判定书出具条件
事故判定书的出具是以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为基础,并不是依赖事故双方是否都在场。只要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询问了相关证人、收集到了必要的证据,比如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当事人陈述等,就能够根据这些材料来认定事故责任,进而出具事故判定书。比如说在一起两车轻微刮擦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自行离开现场,但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清晰地看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记录了车辆的行驶轨迹、碰撞位置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离开的一方不来,交警还是可以依据监控资料来做出事故认定。
二、一般流程中对方不来的情况
在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中,交警通常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调查和处理。若对方不来,交警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联系对方,告知其配合事故处理的义务。如果经过多次沟通对方仍拒不配合,交警也不会无限期等待。举个例子,交警在发生事故当天就联系了双方,约定第二天到交警队说明情况,结果一方一直不接电话,后来交警又按照其预留的地址发送了书面通知,对方还是没有来。这种情况下,交警就会按照收集到的证据正常推进事故认定工作。
三、出具事故判定书的时间
对于一般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应该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所以说,对方不来并不会导致事故判定书一直不出,只要时间到了且证据充分,交警就会依法出具。例如,轻微刮蹭事故,现场调查完毕后,即使对方故意不来,交警也会在十天内根据已有证据做出事故判定。
四、拿到判定书后对方不认可怎么办
如果对方不来,拿到事故判定书后对方可能会对结果不认可。此时对方有申请复核的权利,需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应对可能的复核。比如,在一起追尾事故中,后车司机不来处理,交警根据现场证据认定后车全责,后车司机拿到判定书后不服申请复核,前车车主就要准备好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材料来支持自己。
交通事故处理中,对方不来虽然会给流程增加一些波折,但并不会阻碍事故判定书的出具。后续可能会出现对方不履行赔偿责任等情况,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这时候就可以来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而且服务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不做虚假承诺、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具体情况给你专业的建议,帮你解决后续难题,让你在处理事故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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