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咱们都知道,遗嘱是人们对自己身后财产等事务进行安排的重要方式。可有时候,一个人可能会立下多份遗嘱,而且时间有先有后,这就会让人犯难了:到底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不同时间立下的遗嘱,它们的效力该怎么判断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遗嘱效力判断的基本规则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就明确了在有多份遗嘱且内容冲突时,后立遗嘱的优先性。比如老张先立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留给大儿子,后来又立了一份遗嘱,将房子给了小儿子,那么在老张去世后,就以把房子给小儿子的那份后立遗嘱为准。
二、不同形式遗嘱的效力考量
遗嘱有多种形式,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过去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但现在法律不再赋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所有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都具有同等效力,都按照“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的规则来判断。例如老李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存款留给女儿,后来又在患病时立下一份符合形式要求的口头遗嘱,把存款给了儿子,这种情况下,就要以口头遗嘱为准。
三、遗嘱合法性的审查
判断遗嘱效力,首先要审查遗嘱是否合法。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受到欺诈、胁迫等。而且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孙某在被子女威胁的情况下立的遗嘱,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便它是后立的遗嘱,也不能按照它来执行。
四、内容抵触的界定与处理
只有当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抵触时,才适用“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的规则。如果前后遗嘱内容不冲突,那么可以各自按照遗嘱安排执行。比如赵先生先立遗嘱将汽车给朋友,后立遗嘱将股票给子女,这两份遗嘱内容不抵触,就都有效,各自按照内容执行就行。
当处理完先立遗嘱和后立遗嘱效力的判断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很多复杂的情况。比如遗嘱执行人不履行职责怎么办,遗嘱受益人对遗产分配有异议如何解决,甚至可能出现隐藏、转移遗产等不良行为。这些问题处理起来相当棘手,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家庭矛盾和法律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可查验的执业资质,不会做不切实际的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帮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你在遗产处理这件事上少一些困扰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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