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司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22
浏览10w+
郭运娜律师
郭运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019人
专家导读 外地公司欠钱不还的应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进行偿还欠款。遇到欠钱不还的公司应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员偿还相应的欠款。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偿还自己的欠款。
外地公司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外地公司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如果有人欠你的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通常情况下由被告登记注册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对于欠钱的纠纷案件,一旦出具民事判决书后,可以按照民事判决书进行办理。办案机关也应调解双方的偿还,无法协商的应提出强制执行,偿还债权人的合法欠款。如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应积极的提起上诉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外地公司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34****28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1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8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3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5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5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3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1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3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3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欠钱被外地公司起诉怎么办
被异地起诉了可以自己亲自前往应诉,或者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应诉,如果对方的主张是不符合法律的情况之下的话,那完全是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然后积极的进一步进行答辩,若是依旧不知道被外地公司起诉怎么办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外地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i付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其它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用人单位仍有义务支付工资差额。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近几年都是外公外婆照顾外公的妈妈,而外公的亲弟弟总来闹事
[律师回复] 一 外孙女继承外公的遗产:1 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 并且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 当事人有权代位继承;2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 以遗嘱内容执行。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 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不尽扶养义务的 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 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 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 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8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外公外婆离异,外婆有探视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虽然我国现行法没有明确规定,在离婚后,只有一方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但就司法实践来说,离婚后,为了避免与对方有过多的接触,一般而言,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此时,
一、外公外婆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要探望孙子和孙女,则应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的许可才可以。若已离婚的夫妻双方无异议,在适当的场合,有条件地探望孙子外孙是人之常情。
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三、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三)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四)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外地公司欠款在本地可以起诉吗
外地公司欠款不可以在本地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是依旧不知道外地公司欠款在本地可以起诉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在外地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在外地拖欠工资,员工应当在公司注册地或者劳动合同签订地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工资,经过仲裁无效的,员工要走诉讼程序。员工应当带上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法院会判定公司支付工资,并给员工一定经济补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的外公外婆在探亲的时候出了车祸去世了,他们只有我这一个孙女,在老家也有一套房子,请问外公外婆去世后遗产分配的话我可以继承吗,外公外婆遗产继承可以吗?
[律师回复] 显然;第二顺序继承人为,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外孙对外祖父母赡养较多的,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遗产的表示,则按法定继承方式分配遗产。他生前不曾留下遗嘱。此时、子女和父母继承。按照这样的程序办理后,他的房产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曾外祖母和外婆都已去世,在这种情况下我外公突发心脏病去世,即他的配偶,则按遗嘱继承方式分配遗产。你母亲和姨妈自愿且明确地表示放弃继承,条件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关于法定继承的方式,他留下的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因为你曾外祖父,可以酌情分得一部分财产,这些继承人并不存在,即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留下一套房产。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外祖父母,也没有表示要遗赠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两种,剩余的财产应收归国有或集体组织所有,外孙可以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祖父母。在一定条件下。你外公没有遗嘱或遗赠,你的情况不在此列、子女,首先要看其他人是不是符合条件;如果没有遗嘱(遗赠)。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留有遗嘱,即你母亲先于你外公去世:配偶,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你外公去世后。根据你外公的情况、父母,所以不能代替母亲继承外公的遗产,可以适当分得一些遗产,所以这套房产由你母亲和姨妈来继承,你外公的遗产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来继承,即他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拖欠工资人在外地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人在外地可以在公司的注册地点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地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返还拖欠的工资,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携带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进行起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外公外婆去逝子女健康外孙能继承外公的房产吗?
[律师回复] 一外孙女继承外公的遗产:1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并且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当事人有权代位继承;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以遗嘱内容执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8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叫骗购外汇罪,什么叫骗购国外外汇罪,骗购国外
[律师回复]
一、什么叫骗购外汇罪骗购外汇罪,是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骗购外汇行为,极易酿成本外币兑换的盲目与失控,造成外汇流失,影响国际收支,扭曲货币信息,进而动摇国家金融、经济的稳定。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一)实施了伪造海关凭证、单据的行为;
(二)实施了变造海关凭证、单据的行为;
(三)骗购国家外汇,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骗购外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哪些行为属于骗购外汇罪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包括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登记手册。所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单位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的单证。报关单是海关查验和审批货物进、出口的主要单证。
(二)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根据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在为客户办理售付汇之后,应在报关单、商业单据等有效凭证上加盖“已供汇”印章。对持盖有“已供汇”印章的报关单、商业单据等凭证购付汇的客户,外汇银行不得为其办理售付汇业务。
(三)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立法为免挂一漏万,故以“其他方式”囊括法条未能明列的骗购外汇方式。这是一种堵截性构成要件的立法方式,具有堵塞拦截犯罪人逃漏法网的功能。
三、骗购外汇罪的处罚犯骗购外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即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骗购外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外地公司欠钱不还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