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乌鲁木齐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法治的种子在时代的滋养下不断生根发芽。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新疆作为连接中亚的重要枢纽,经济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更为复杂的法律挑战。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就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于2015年4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成立,成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在新疆设立的第一家分所。
律所成立之初,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新疆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需求差异较大,同时,当地的法律文化和民族特色也给律所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然而,盈科人凭借着“全球视野、本土智慧”的理念,迅速适应了当地的环境,积极拓展业务。他们深入了解新疆的经济特色和法律需求,结合总部的全球化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在专业领域,盈科乌鲁木齐律所展现出了强大的实力。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为例,委托人作为出借人,在一审判决中遭遇了不利局面。一审法院擅自调低逾期利率,免除了两名担保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导致委托人的债权实现范围大幅受限。承办律师接手案件后,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他们全面梳理全案材料,精准锁定一审的两大核心错误:一是一审违反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规则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主动调低合法约定的逾期利率;二是一审仅凭单方录音认定担保附生效条件,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二审庭审中,承办律师围绕合同约定效力、担保责任条件、利息计算合法性三大焦点充分举证质证。他们明确指出案涉《还款协议书》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担保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约定年利率未超法定上限,法院无权主动调整。最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二审改判,委托人本息全额获偿,多名担保人连带担责。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盈科律师在专业领域的精准纠错能力和对证据规则的严格把控,为委托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除了专业能力,盈科乌鲁木齐律所还非常注重法理之外的温度。他们秉持“无公益,不盈科”的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益委员会牵头组织律师深入社区、校园、商圈、偏远乡村,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025年全年开展线下普法活动30余场,覆盖乌鲁木齐市10余个社区和20余所中小学,受益群众超5000人次。郭渠江律师带领团队深入基层开展义务法治讲座累计达60余场次,受益群众达1.4万余人次。
同时,律所还积极探索“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模式,开通线上公益法律咨询平台,制作普法短视频,开展直播普法活动,实现“线上+线下”普法全覆盖。在法律援助方面,2025年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为经济困难群众、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减免律师费用超过50万元。
展望未来,盈科乌鲁木齐律所将继续在法治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他们将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全球化资源,为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服务地方发展方面,他们将立足新疆地域特点,助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为地方政府行政决策、企业合规经营、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在法治的长河中,盈科乌鲁木齐律所就像一座灯塔,照亮着前行的道路,为新疆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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