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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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的话可以先跟客户进行协商,如果经过多次协商以后客户还是不计划还钱,就应该确定了客户的居住地以后,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被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通过司法起诉要债。
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

1、先和债务人协商。

2、协商无果的话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二、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三、债权不受保护的情况有哪些?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三)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四)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网上交易也不是无法可依的,就算对方是自己的老客户,建立的是长期合作关系,但出现欠钱不还的这种状况以后,得根据欠钱不还的原因,欠钱不还的额度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灵活选择要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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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即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通过另一种犯罪行为,使其合法化。据世界银行报告,国际犯罪集团的黑钱达到惊人的7500亿美元,而同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才5000亿美元左右。这些黑钱绝大多数都将由犯罪分子“洗白”,堂而皇之地进入正常的经济生活中。
例如,澳大利亚就曾查获一特大洗钱案,涉及金额达5100万美元。当警方破案时,其中4100万美元已被“洗净”了。贩毒猖獗的哥伦比亚,每年可因洗钱而增加约70亿美元的收入,委内瑞拉也达3050亿美元。目前,洗钱活动的多发地为法国、德国、美国、加拿大、哥伦比亚、委内瑞拉、香港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
鉴于洗钱犯罪活动涉及的国家越来越多,危害越来越严重,伊始,来自警察、海关、金融、工商和财政等部门的1200多名代表聚集在塞浦路斯首都尼科西亚市,召开了为期一周的制止银行系统洗钱研讨会。会议呼吁各国加强措施,要求银行提高辨别洗钱犯罪的能力,以杜绝国际社会上的洗钱犯罪。
这种犯罪行为,严重地干扰了金融秩序、经济秩序,进而危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犯罪分子或许将来会利用我国的金融机构来进行“洗钱”,对此,我国不能不有所防范,以打击这类犯罪行为。
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都妨碍了司法机关对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犯罪所得赃物的追缴,协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而且便于犯罪分子利用其犯罪所创造的物质条件继续进行更加严重的犯罪活动,因此,这种犯罪行为有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需要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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