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因宅基地归属问题闹上法庭,土地确权证上到底写谁名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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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户主是原来承包经营权的代表人或者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如果此人已经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推举一位代表。如:之前户主是老父亲,父亲年迈或者生病,可以由儿子作为代表签字或确权。

父子因宅基地归属问题闹上法庭,土地确权证上到底写谁名字?

一、建房时出资的家庭成员拥有房屋份额吗?

1、原则上谁出资谁就有房屋的份额,但如果你只是为了帮助家人建房而出资,并不想获得产权,这种情况下就没有你的份。但老魏显然没有放弃产权的意思。

2、你是家里的成员,但户口已不在本村,这时你就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不能取得房屋份额。

最终法院认定,老魏家的宅基地虽然以儿子名字申请,但实为父母以儿子作为家庭成员的代表提出申请,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该户家庭成员均享有使用权。另外,由于建房时儿子未成年,父母出资,因此房屋归属为父母。

二、土地确权证书上的名字怎么写?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由户主代表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同时确权登记家庭成员为共有人。那土地确权证上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应该写上去呢?

1、证书上的户主应该写谁的名字?

一般情况下,户主是原来承包经营权的代表人或者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如果此人已经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推举一位代表。如:之前户主是老父亲,父亲年迈或者生病,可以由儿子作为代表签字或确权。

2、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都应该包括谁?

共有人一般都是家庭成员,以二轮承包实际人口为主。很多朋友都问到,外嫁女、去世老人、新生儿、户口迁移的大学生等等算不算在共有人里面?

外嫁女,如果说在娘家有承包地或者在婆家有承包地的,都可以作为确权共有人,但是承包地和土地确权登记都不能双方重复。如果两方都没有土地的,也可以一方作为共有人写在确权证上。

我国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制度。对于去世老人可以直接将承包地留给家庭成员。新生儿即便是没有分到土地,也是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的。

对于把户口迁移到大学所在地的大学生来说,经济来源仍然来自于农村的父母,仍可作为家庭成员登记在册。

还没有确权登记的朋友除了抓紧时间,还要注意上面的这些问题,别等出现纠纷的时候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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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拆迁补偿的相关情况:若符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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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我国自开始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全登记“,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今年年初,根据的要求我国在国土部下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业所有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海权等合并,有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管理报批。该两项工作的开展就是为了下一步放开集体土地交易限制、成立专门的交易市场做准备。现在,在我国部分地区一开始试点该项工作。
为什么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宅基地还没有确权
[律师回复] 参考沛县人民政府对宅基地确权政策的解读,当农村的宅基地空闲或者废弃达到两年时;7、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同时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2。以上政策和解读均体现出.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12;11。所以建议有宅基地的农民朋友们及时修建住房;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10;9:在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对于没有修建房屋的宅基地.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复垦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法律法规,需根据宅基地空闲的年限决定是否可以确权;6;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以下情形不予确权;4;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村集体是有权对宅基地进行收回处理或者不给于确权的,保障自己的宅基地权益;3.空闲或房屋坍塌;8,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5;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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