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立案标准是怎样?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陈栩东律师
陈栩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14人
专家导读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立案标准是怎样?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立案标准是怎样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行为可能发生在犯罪分子被发现后,也可能发生在犯罪分子被发现前。所谓通风报信,是指向犯罪分子泄露、提供有关查禁犯罪活动的情况、信息,如查禁的时间、地点、人员、方案、计划、部署等。其既可以当面口述,又可以通过电话、电报、传真、书信等方式告知,还可以通过第三人转告。所谓提供便利条件,是指向犯罪分子提供住处等隐藏处所;提供钱、物、交通工具、证件资助其逃跑;或者指点迷津,协助其串供、隐匿、毁灭、伪造、篡改证据,等等。无论其提供便利的方式如何,其目的则只有一个,即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制裁,即免受刑事追究或者其他处罚如行政处罚

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必须是利用其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便利,不论行为的结果如何,只要行为人利用其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便利条件,实施了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情节是否严重,只是量刑轻重问题。

三、量刑标准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立案标准是怎样?
一键咨询
  • 131****50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0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3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7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7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7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立案标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立案标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立案标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立案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客观要件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行为可能发生在犯罪分子被发现后,也可能发生在犯罪分子被发现前。所谓通风报信,是指向犯罪分子泄露、提供有关查禁犯罪活动的情况、信息,如查禁的时间、地点、人员、方案、计划、部署等。其既可以当面口述,又可以通过电话、电报、传真、书信等方式告知,还可以通过第三人转告。所谓提供便利条件,是指向犯罪分子提供住处等隐藏处所;提供钱、物、交通工具、证件资助其逃跑;或者指点迷津,协助其串供、隐匿、毁灭、伪造、篡改证据,等等。无论其提供便利的方式如何,其目的则只有一个,即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制裁,即免受刑事追究或者其他处罚如行政处罚。 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必须是利用其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便利,不论行为的结果如何,只要行为人利用其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便利条件,实施了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情节是否严重,只是量刑轻重问题。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1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立案标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立案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立案标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立案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国 家安全、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 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10w+浏览
我表哥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可是他却帮助罪犯逃脱。现在被抓了,我想知道帮助罪犯逃避刑事处罚会受到吗?
[律师回复] 会受到刑事处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相关司法认定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范畴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属于渎职罪范畴,渎职罪前提是必须有“职”可渎。只有那些直接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包括领导职责)或因工作需要临时参与到查禁某项犯罪活动 中来的工作人员,才有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而向他们或亲属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可能,也才有构成本罪的余地。以下为实务中部分存在争议的主体及认定理由:
1.由于审判权在刑事程序上的中立性和最后性,法院一般不直接参与或担负或履行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因此,司法机关内那些根本不负有上述职责且也没有实际参与到查禁某项犯罪活动中来的工作人员,是不能单独成为本罪的主体的,如执行法官。
2.“查禁犯罪活动”,应当包括从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或犯罪事实开始,到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狱中罪犯的监管等整个过程的活动。看守所作为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其监管职能系“查禁犯罪活动”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看守所民警亦符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要件。
3.《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赋予了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具有对销售假冒烟草制品犯罪进行查禁、收集犯罪证据,并将销售假冒烟草制品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的职权,因而具备了法律所赋予的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因此烟草稽查人员符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主体要求。
(二)帮助逃避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构成要件中,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帮助的对象只能是“犯罪分子”,不包括一般的违法分子。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中的 “犯罪分子”是指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或罪犯(如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一条)。“犯罪分子”认定是不需要以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刑事判决为必要条件,只要行为对象经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以刑事案件正式受理,就可以称之为“犯罪分子”。因此,帮助逃避行政处罚不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
(三)本罪与窝藏、包庇罪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 直接客体不同。前者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查禁犯罪活动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 客观行为不同。前者的客观行为是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后者的客观行为是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向其提供隐藏处所、财务,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
3. 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自然人特殊主体,即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一般自然人主体。
(四)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直接客体不同。前者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查禁犯罪活动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上无须有危害结果,后者在客观上通常必须有危害结果。
3.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本罪与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区别
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本罪与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构成要件方面存在差别:
1. 从主体上看,本罪的主体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可,并不要求有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
2. 从客观行为看,本罪是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 报信、提供便利,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至于包庇的具体行为方式,在所不限。
3. 从行为的对象看,本罪的对象是犯罪分子,包括各类犯罪的犯罪分子,并不专指某一类犯罪的犯罪分子,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
4. 当查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风报信时,属于法条竞合,依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对行为人应定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1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立案标准是怎样?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