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会被国家用于公益事业。鳏寡孤独的老人,由于没有继承人,在生前也可以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赠与其他自然人,也可以赠与某个机构、团体等,若是老人死亡后,有人接受遗赠的,那么该财产归遗赠人所有。

{ArticleTitle}

一、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如何处理?

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会被国家用于公益事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这也就为归国家所有遗产的去处指明了方向。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应主要用于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二、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以上步骤完成后,便可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若是自然人死亡之前,没有订立遗嘱,并且在其死亡之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的,那么在处理该自然人财产时,首先需要支付其死亡所需费用,偿还生前债务、补缴所需纳税金额等后,其遗产会归于国家所有,并将此部分财产用于公益事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9千字,阅读时间约1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如何处理?
一键咨询
  • 157****3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2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8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8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1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怎么处理
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但是生前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如果既没有受遗赠人,也没有继承人,那么遗产应当归国家所有,并且该笔遗产需要用于公益事业。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死者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朋友的继母去世了之后将遗产留给了我朋友,但是继母的亲人不同意,继母遗产原告不能继承吗?
[律师回复]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无具体规定,理论中亦有争议,对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这是《婚姻法》第26条第二款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虽然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母对其学业、事业予以照料或资助的情况存在,但正如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一样,继父母对成年继子女的这种照料或资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另外,有观点认为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进了赡养义务,也可以认定为双方形成抚养关系,但是这一理解大大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成年继子女对在事实上对继父母进行赡养扶助是符合社会道义的,但成年继子女并没有接受继父母的抚养教育,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条件,而且此时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扶助不是法定义务,不能因此认定形成双方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一旦认定就等于双方形成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这种赡养义务便成为法定义务,显然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在这种情况下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的,这恐怕会大大打击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事实赡养的主动性。

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虽然如前所述有观点认为判断标准是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但单纯的给付一定钱财,而不在一起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的生活、学习没有任何关心照顾、培养,不宜认定双方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强调长辈对晚辈的教育和保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所以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这才是抚养的真实含义。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特殊情况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时,例如子女未成年便民商法律网、继父母在外地工作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要认定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就要注意抚养行为和赠与行为之间的区别,抚养关系下给付生活费一定是一种长期的、持续的负担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行为,费用的数额相对稳定;而赠与则是偶尔的给付行为,给付标的的价值不确定,一般每次给付都含有特定用意。对于赠与行为,即使继父母赠与继子女的财物较多,可能超出继子女所需的抚养、教育费用,也不能认定双方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教授认为应当是五年,但在实践中目前并不能完全因为抚养时间短就否认形成抚养关系,只是若抚养时间不长,比如只有1、2年,认定抚养关系时就必须特别慎重,需要考虑具体案情和权利义务的对等等因素。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2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死者女儿和死者父母谁优先继承遗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死者女儿和死者父母谁优先继承遗产?问题解答如下, 子女和父母都属于
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怎样处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怎样处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如何处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如何处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死者的遗产能否给继承人以外的人
[律师回复] 对于死者的遗产能否给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死者的遗产能否给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主要是针对法定继承人的,亦即主要是为了保全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利益。那么这些继承人以外的人能否得到死者的遗产呢?这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讲,死者的继承人以外的亲属、朋友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得到遗产:
①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这种人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未被列入继承顺序,但他们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是法律所赋予的。
《继承法》之所以规定分给这种人以适当的遗产,目的是为了保障这些人的基本生活,体现制度的优越性。
②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死者的近邻。
好友、乡亲、同事、保姆等如果在生前对死者在经济上或生活上照顾较多,可以依法得到一些遗产,《继承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它对于加强人们之间的团结和睦,发扬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③被遗赠书指定的人:被遗赠书指定的得到遗产的人,必定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指定的人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就属于遗嘱继承。
遗嘱指定的人是死者的近邻、朋友等就属于继承法上规定的遗赠,公民也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把遗产赠与国家或集体组织。
《继承法》设立遗赠制度既有利于保护公民行使对其个人财产的合法处分权利,又是对公民发扬互助互爱的道德风尚的充分肯定。
在执行遗嘱中应注意,立遗赠人不能滥用遗赠权而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者的遗产份额。执行遗赠时,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所负有的债务。
④与死者生前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人:遗赠扶养决议是指由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的创造。这一制度的确立,有利于保护和发扬中华民族赡养、敬重和照顾老人的优良传统,有利于减轻国家和社会负担,也有利于减少遗产纠纷,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在执行遗赠扶养协议时应注意,签订协议的扶养人可以是集体组织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协议签订后,遗赠人负有遗赠遗产的义务,扶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如果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其扶养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再享有受遣赠的权利,其曾经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如果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其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其本人或其继承人应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在上述四种情况下,即便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范围以内的人,也可以得到死者的遗产,这是符合我国《继承法》规定的得到遗产的情况。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怎么处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如何处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如何处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遗嘱的唯一继承人死亡遗产该如何继承
[律师回复] 对于遗嘱的唯一继承人死亡遗产该如何继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只有一个遗嘱继承人的时候,由于被继承人的死亡,先前遗嘱会自动失效,如果被继承人不想按照法定继承来安排遗产,则可以重新拟定一份遗嘱。如果没有立新的遗嘱,改成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将财产安排给了多个遗嘱继承人,那么即使其中一个或几个遗嘱继承人去世,其他继承人也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如何处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