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红亮律师是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与经济犯罪部副主任,执业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擅长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领域法律事务。同时,他还是河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还先后在12348热线、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石家庄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某镇政府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普法讲座。
2016年,某市政府为推动地方文旅产业升级,与某文旅投资企业签订文旅度假区投资协议,约定政府于2016年底前交付上千亩建设用地,负责立项、省重点申报、规划审批等工作;企业负责项目设计、投资建设。同年,区级政府作为协议执行单位,与企业签订执行协议,承接政府权利义务,负责项目落地推进。
协议签订后,企业严格履约,成立项目公司,完成项目选址、立项、可研、规划设计、展示中心建设、指挥部装修等工作,项目获批市、省重点工程,累计投入数千万元前期费用。然而,区级政府未能按期完成土地调规、招拍挂工作,无法交付约定土地,项目自2017年起长期停滞。
2018年,双方协商终止项目,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前期投入进行专项审计,确认企业前期投资款合计两千多万元,双方对审计结果无异议。但此后,区级政府以“国家政策调整、不可归责于双方”为由,拒绝返还投资款及资金占用费,企业多次沟通无果。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委托付红亮律师提起行政诉讼。付红亮律师代理后,精准锁定三大核心争议:区级政府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投资款返还责任划分、资金占用费是否支持。
庭审中,付红亮律师提交投资协议、执行协议、重点项目批复、审计报告、政府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完整证据链,证明企业全面履约,无任何违约行为;区级政府未按期供地,系项目停滞根本原因,构成根本违约;国家政策调整系2018年出台,签约及履约初期政策明确,不能作为免责理由;审计结果双方认可,返还投资款及资金占用费符合协议约定及法律规定。
同时,付红亮律师精准适用行政诉讼法民法典及行政协议司法解释,主张区级政府应承担主要违约责任,返还投资款并按约支付资金占用费,逻辑严密、论证充分。
法院审理认为,区级政府未履行供地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国家政策调整不构成免责事由,区级政府应承担主要责任(70%);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合法有效,应作为投资款认定依据。最终判决,区级政府向企业支付一千四百余万元投资款及利息,全面支持企业核心诉求。
付红亮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企业追回巨额投资款,化解重大经营风险,明确了政府在政企合作中的履约责任边界,对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投资权益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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