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里,不少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婚姻的十字路口,选择协议离婚来和平结束这段关系。可很多人都在为一件事犯愁:协议离婚到底得去几次才能办完手续呢?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去多了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少了又可能办不成。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讲讲协议离婚的流程,搞清楚到底要去几次才能顺利完成。
一、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这里要准备的材料可不能少,像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得把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还有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写清楚。比如小张和小李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就一起带着所有材料去了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申请提交成功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他们《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要是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就不予受理,还会给他们《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这是协议离婚的第一步,必须双方亲自去一次婚姻登记机关。
二、冷静期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还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天的冷静期不需要夫妻双方去婚姻登记处,但却是协议离婚里重要的一环,给双方充分的时间去思考和反悔。
三、审查与登记(发证)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得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要是审查通过,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比如前面提到的小张和小李,在冷静期过后,他们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顺利拿到了离婚证。这又是必须双方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的一次。
协议离婚正常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两次:一次是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另一次是在冷静期过后申请发给离婚证。不过要是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或者在申请发给离婚证时材料不全、不符合条件等,就可能需要多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要是在协议离婚过程中遇到各种复杂情况,比如对离婚协议书的条款有争议、不知道该准备哪些材料等,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拥有丰富的婚姻法律事务处理经验,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顺利完成离婚手续,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