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会判婚后购买男方单位分配住房住房一人一半居住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夫妻财产平均分配,对方没钱,房子归你你给对方补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法院会判婚后购买男方单位分配住房住房一人一半居住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法院会判婚后购买男方单位分配住房住房一人一半居住吗?
一键咨询
  • 132****6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1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0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4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7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8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6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5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房子一人一半男方不卖怎么办
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若男方不同意出售,可寻求法院介入。若双方都希望保留房产,可通过竞价方式决定归属。若一方主张所有权,需经评估机构评估后支付补偿款给另一方。若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可申请公开拍卖,并按比例分配所得款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女方对男方单位分配的住房是否有居住权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因为男方属于房屋所有人,所以其有权变卖房产,居住权在物权法上无规定,既不承认居住权,如果符合合同法规定可以看作一个合同,依法承担责任,综上男方卖房时不需要女方同意。
另外《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离婚后,房屋属于男方所有,女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7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后,女方对男方单位分配的住房是否有居住权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因为男方属于房屋所有人,所以其有权变卖房产,居住权在物权法上无规定,既不承认居住权,如果符合合同法规定可以看作一个合同,依法承担责任,综上男方卖房时不需要女方同意。
另外《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离婚后,房屋属于男方所有,女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后住房补贴是否可以分一半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离婚后住房补贴是否可以分一半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居住证登记满半年了应该如何申请居住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7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房签一年住半年押金退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房签一年住半年押金退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邻居母女俩早已退休同住,女儿无配偶、无领养,有姐弟。购买房改房时大慨考虑人生的自然规律,以及和其它姐弟的关系,防止将来的房产纠纷,因而办产权证时名字是女儿一人。早几年女儿自书遗嘱明确身后将房产归其中一个弟弟,母亲也签了证明人名字。今年女儿先于母亲去世了,请问:1、产权证名字是女儿,有说"法律意义产权的名字是权利人″,她遗嘱中处分房产是否不当?按物权法,女儿遗嘱中处分房产又是成立的!2、母亲有退休金、医保等,女儿行使遗嘱权利时,是否适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留有必要的遗产份额″条款。遗产中一半是否应属于母亲?3、眼下该房产已按法定继承过户在母亲名下,问弟弟是否还能到法院按姐姐自书遗嘱做房产确权之诉。或其它方法?老兵蚁:你好!再次感谢你回答!下面再补充附上姐妲的自书遗嘱内容遗嘱本遗嘱主要事项一、ХХ市ххх路ххх弄х号ххх室居室所购房款全部为弟弟(××省ΧΧΧΧΧΧΧΧ工作)ХХХ(注:ХХХ弟弟名字)所支付。二、上述居室由本人与母亲居住,使用归本人,与其他兄第姐妹无关。三、如发生意外,本居室使用及产权以次归属1、ΧΧΧ(注:ХХХ弟弟名字)、ΧΧΧ(弟弟媳)〈注:ХХХ弟弟媳名字〉2、ХХ(侄子)〈注:ХХ弟弟儿子名字〉立嘱人:ХХХ(注:ХХХ姐姐名字)证明人:ХХХ(注:ХХХ母亲名字)2000年8月5日再补充:姐姐写的收条内容如下:收条今收到ΧΧΧ(注:ХХХ弟弟名字)交来购买房屋款(ⅩⅩⅩⅩ路ⅩⅩⅩ弄Ⅹ号ⅩⅩⅩ室)计人民币柒万元正.经手人ХХХ(注:ХХХ姐姐名字)证明人ХХХ(注:ХХХ母亲名字)2002年2月19日请问:1、该自书遗嘱是否算遗嘱?意思表述清楚了吗?2、该自书遗嘱是否符合法定要件?即其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3、姐姐写的收条是否是一个证据?再请问:如诉讼表示其实妈本来也是要和弟弟一起居住的意见,可以认为是妈自己居有其所吗?
[律师回复]
1、女儿是房屋的权利人,遗嘱处分有效
2、母亲有生活来源,故,其虽是法定继承人,但如遗嘱未安排其份额,就不能享受
3、如弟证据充分,可先到房交所提出“登记异议”,后提起确权之诉,维护自己的权利补充:
1、法律上,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
2、时先依上述3,后15天内立案(写明诉求)。
3、开庭审理中,被告无反证你胜诉,反之,他质疑他提出司法鉴定或依职权确定。再补充:
1、是遗嘱(只要书写时有正常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反映)
2、形式要件符合,实质要件部分欠妥(部分无效)如指定的弟媳、侄子因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之列,故不能产生遗嘱继承的法律效果。
3、是另,前提是妈自己居有其所。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的提讼。最好找个律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彩礼要给男方一半吗
常情况下不需要把彩礼钱一半还给男方,双方已经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证明从未在一起共同生活过或者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女方才需退彩礼。若是依旧不知道离婚彩礼要给男方一半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内男的全款买房离婚女方可以分一半吗
婚后购房,无论资金来源,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房产费用来自一方的婚前储蓄或借款,且经过婚前财产公证,离婚时未出资方无权分享房产收益。即使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予一方,否则通常视为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法院会判婚后购买男方单位分配住房住房一人一半居住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