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之后,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比如说,继承的子女在农村已经另立门户,已经有了宅基地,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父母的宅基地就不能再继承了。如果宅基地不能继承,理应在父母死亡之后交回村集体。这种情况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
土地确权之后,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吗?

农村人不知道的是,自己的宅基地竟然自己不享有所有权。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农民之所以有宅基地是基于其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农民的宅基地都是村集体免费分给农民的,农民享有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上面盖的房子,基于这种特殊的关系,能不能继承呢?哪些情况子女不能继承农村房屋呢?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和房屋的继承其实是要分开走的。

第一,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的,农村的房屋当然可以继承。

第二,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比如说,继承的子女在农村已经另立门户,已经有了宅基地,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父母的宅基地就不能再继承了。如果宅基地不能继承,理应在父母死亡之后交回村集体。这种情况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

但是宅基地交回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办?难道要拆除吗?当然不是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可以将其卖给本村集体里面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获得收益,如果不愿意买卖,也可以自住,但是房屋此时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等房屋处于不能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第三,农村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继承。父母是农村户口,子女已经转为城镇户口,在城镇居住的,因为子女丧失了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宅基地只能是由村集体成员取得,因此,这种情况宅基地无法继承。这时候父母留下的农村的房子,比照上面第二种情况处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3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确权之后,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吗?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4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6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4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2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0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农村房产继承纠纷之如何继承农村房产
我国农村房屋是可以继承过户的,但房屋宅基地不能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手续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1、遗嘱继承。2、法定继承。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确权后子女无法继承农村宅基地?
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真正属于农民的是房屋的使用权,子女无法继承的是宅基地,宅基地的房屋还是可以继承的。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从新分配。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老家是湖北武汉的一个农村里,家里还有个姐姐,已经嫁出去了,家里的宅地基父母明确说过是给我继承的,我想咨询下农村土地确权后房屋继承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律师回复]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土地确权后房屋继承问题根据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女儿有继承权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农村女儿有继承权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房屋女儿怎么继承?
农村房屋女儿可以按照《民法典》规定继承,农村个人在宅基地修盖房屋的,个人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是可以继承的,村民对宅基地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儿女能继承吗?
农村土地儿女肯定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公民就只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公民死亡了之后就会直接由农村的集体收回,但对于土地上面的建筑物和农作物这个是可以进行继承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土地确权后继承权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土地确权后继承权是怎么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1月31日下发的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农村土地确权后继承权是如何的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
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从新分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承包期限内,一旦发生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是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的,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政策法规 > 土地确权之后,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