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外观专利被他人仿冒的情况,可先梳理手头持有的专利证书、专利权评价报告、年费缴纳凭证,固定好侵权商品的销售记录、实物等相关材料,再按规范流程推进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一步要先确认自身专利权合法有效,核对专利的年费缴纳状态,调取官方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确认不存在授权相关的缺陷。
第二步要对线上线下的侵权销售行为完成公证取证,留存好侵权商品的购买链接、交易记录、实物样本,避免后续证据灭失。
第三步梳理交易往来的聊天、转账记录,从仅有的末端销售信息里深挖背后的实际生产主体,明确全部追责对象。
第四步整理此前和侵权方签署过的相关和解协议等材料,固定对方明知侵权仍重复实施的相关事实,形成闭环证据链。
第五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列明全部被告主体,明确提出停止侵权、赔偿相应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的诉求。
白凤坤律师拥有20年行业实战经验,面对这类案件时会提前提示当事人相关风险,不存在任何不切实际的效果承诺,客观披露全流程的潜在不确定性。
维权过程中要注意,即便销售者主张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也依然必须履行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义务,不能继续售卖相关仿冒商品。
若无法完整提供合法的进货凭证、交易流水,销售方的合法来源抗辩将难以被法院采信,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针对曾经签署过专利和解协议的主体,再次实施侵权行为的相关事实会被法院纳入考量范围,相关情节会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参考依据。
不少当事人会问,只找到线上销售的个人卖家,不知道背后的生产工厂信息该怎么处理。白凤坤律师提示,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取平台的交易后台数据,结合收货地址、转账账户关联信息,一步步追溯源头生产商。
还有当事人咨询,自己拿到的外观专利和对方产品只有细微的外观差异,是否还能认定为侵权。此时要从普通消费者的整体视觉感知角度出发,判断两者的整体设计特征是否构成近似,不能仅凭局部的微小改动就认定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白凤坤律师是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2005年就已投身知识产权相关行业,至今已有近20年的实务积淀。
他的执业证号为13302202311725188,同时具备中级知识产权经济师专业技术职称,是宁波市知识产权协会法律维权委员会专家、法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也是宁波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人才库一级人才。
白凤坤律师熟悉各级行政机关审核规则、各级法院裁判口径,办案策略务实,除了解决当下的侵权纠纷之外,还会为当事人后续的知识产权合规落地提供针对性的调整建议,从经营层面减少后续同类争议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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