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产分配不均应该如何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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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条【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继承处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家产分配不均应该如何办?

家产分配不均应该如何办?

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是相同的,但同一顺序的继承是不相等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1)生活有特殊困难,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好他们。

(2)承担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或者与继承人同住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分更多的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不得减分。

(4)也可以在继承人之间协商后进行不平等分配。除上述情形外,继承人认为遗产份额分配不均是由于对遗产范围和份额的争议引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如有遗留协议,按协议处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协商不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继承处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方式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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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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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应该怎么分配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要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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