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李某某因场内买卖虚拟货币,最初被以诈骗罪立案侦查,卷入罪名边界高度模糊的刑事程序。当事人身处看守所,对资金流水对应的行为性质完全无法厘清,家属辗转找到熟悉经济类犯罪辩护的专业律师求助。
周娜时任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拿到案卷材料的第一时间没有急着梳理控方的证据链条,而是先回忆起自己在刑庭担任审判长时,判断这类存疑案件的核心逻辑:法官确认主观故意时,不会仅看表面交易流水,更会逐一核对行为人的交易习惯、认知来源以及是否有刻意规避监管的动作。周娜1999年本科毕业后进入法院系统工作,历任刑庭审判员、审判长,2003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4年转岗进入律师行业,这份横跨刑事审判与辩护的双重经历,让她对不同阶段办案人员的审查重点都十分熟悉。
在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黄金救援期里,周娜先后四次前往看守所会见,逐笔核对每一笔虚拟货币交易的时间、对手、金额,确认所有交易都在公开场内平台完成,没有私下对接划转的隐蔽操作。她同步收集交易平台的运营模式说明、行业公开的交易规则,梳理李某某所有资金的来源与去向,形成完整的行为轨迹说明材料,第一时间提交给侦查机关。这些材料让办案人员注意到案件事实的特殊性,随后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为后续的程序推进打开空间。
侦查机关之后调整指控方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此时距离李某某被释放刚过去不久,案件的证据疑点并未完全消除,周娜没有因不批捕的阶段性结果放松跟进,而是立刻转向审查起诉阶段的精细化梳理。她逐页比对案卷内的二十余份流水明细,标注出其中六笔资金的来源并没有对应的上游犯罪查实记录,同时检索到十余份同类型的不起诉判例,整理成厚达几十页的类案检索报告,结合案件细节逐条匹配说理逻辑。她撰写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里,没有空泛的法理表述,全部围绕着在案证据的对应关系展开,直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的“主动隐匿、对抗调查”核心特征,和李某某主动配合调查、交易全程留痕的客观行为完全相悖。
这份意见书提交后,周娜先后三次和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从法官内心确认证据链闭环的标准切入,拆解控方证据中缺失的关键环节,提示本案无法排除当事人确实将交易当成正常商业活动的合理怀疑。承办检察官两次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依然没能补全上游犯罪与李某某交易行为直接关联的证据,最终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周娜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际注册反舞弊师资质,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千件,近三年办理的无罪相关案件近三十件,其中八成以上是重大疑难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她提出的庭下优先辩护理念,就是要跳出传统把全部希望放在庭审的路径依赖,把辩护工作重心前移到捕前、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从源头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程序结果。
她曾担任靖霖刑事律师机构庭下辩护技能研究部副主任,牵头梳理全流程庭下辩护的实操指引,参与撰写《刑事类案辩护要点与策略选择》等专业书籍,还起草了天津市首份官方商业秘密合规指南,填补本地企业商业秘密刑事风险防控实操文件的空白。在她看来,辩护意见最终要被采纳,本质是匹配办案人员的裁判思路,而不是站在对立面强行输出观点。
周娜同时搭建了覆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合规的双向服务体系,既能代理被追诉人梳理证据争取有利结果,也能协助企业开展反舞弊调查、推进刑事报案、搭建事前风险防控机制。她参与过多起省部级官员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相关案件的辩护意见多被办案机关采纳,在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中,针对两起量刑建议十年以上的诈骗指控,最终法院均认定相关事实不构成犯罪。
回到这起辅警不起诉案,整个过程没有激烈的庭审对抗,所有的辩护动作都发生在阅卷室、看守所和检察官的会议室里。周娜没有依赖戏剧性的临场发挥,而是用一步一步扎实的证据梳理和逻辑推导,在原本模糊的罪名边界里,划出了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的清晰界线。这也是她一直坚持的方向:用熟悉裁判逻辑的专业能力,在每一个程序节点把辩护工作做实,让每一份合理的怀疑都能被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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