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邹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本人及他人的赌博网站账号提供给多名熟人用于网络赌博,还提供了场所和设备辅助他人参赌,期间通过返利的方式累计非法获利1.7万余元。之后邹某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以赌博罪对其提起公诉,给出的量刑建议是十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邹某意识到仅凭自身的法律认知,很难在庭审中完整呈现所有对自己有利的情节,于是委托了湖北武汉周智律师担任自己的辩护人。
周智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是点睛网特邀培训讲师、武汉大学刑辩特训班首期学员,同时也是律图网特邀嘉宾,身为中华律协会员、武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还持有企业高级合规师相关专业能力证书。执业至今,周智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其中80%为刑事辩护案件,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办案经验,除刑事辩护外,在损害赔偿、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同时兼顾企业法务等其他法律事务。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采用“团队化办案、标准化服务”的模式,依托专业团队的协同协作实现案件全流程精细化管控,从案件对接、证据梳理、策略制定到庭审辩护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控,日常服务客户上千人,能实现一分钟内响应,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为当事人定制专属解决方案。
接受邹某的委托后,周智律师没有直接走简单的认罪辩护流程,而是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所有细节,逐一核对卷宗内的全部证据,结合邹某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围绕各类从轻情节展开辩护的核心思路。首先,周智律师核实到邹某此前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记录,属于初犯,本次涉案并非有预谋的长期职业赌博推广,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接着,他注意到邹某到案后始终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存在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情节,这些都有案卷笔录和认罪认罚具结书作为明确依据。除此之外,本案中参赌人员均为邹某的熟人,并未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广泛推广赌博账号,对应的社会危害性相比面向陌生人招赌的同类案件更低,这一情节也属于可争取从轻处理的酌定范畴。
为了进一步夯实邹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周智律师协调邹某的家属,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全额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同时提前预缴了罚金,相关的退赃凭证、罚金缴纳回单都逐一整理成册。之后周智律师还收集提交了邹某所在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说明邹某的身体及家庭实际困难情况,将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材料完整汇总,形成清晰的辩护依据链条。另外,周智律师还专门核对了邹某此前因同一事实被采取行政拘留的相关文书,明确提出该段行政拘留的刑期应当依法进行折抵,确保最终计算的刑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疏漏。
庭审过程中,周智律师将所有梳理出的法定从轻、酌定从轻情节逐一清晰阐述,把提前准备好的社区证明、退赃凭证、罚金缴纳回单等相关证据全部提交给法庭,完整说明邹某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家庭存在实际困难等关键要点,没有遗漏任何一处可依法争取从轻处理的细节。不过法庭经审查后认为,邹某的行为依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并未采纳辩护方提出的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公诉机关指控邹某犯赌博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周智律师提出的邹某属于初犯、存在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主动预缴罚金等全部从轻辩护意见,都被法院依法采纳,最终法院结合全部从轻情节,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下限,判处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邹某全额退缴的违法所得以及办案机关扣押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此前邹某因同一事实被采取的行政拘留刑期也依法进行了折抵。这一结果实现了为邹某争取量刑最轻化的辩护目标,最大限度降低了刑罚对邹某本人及其家庭的影响,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实施,也充分保障了邹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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