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哪个更严重?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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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哪个严重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他们指的是什么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哪个更严重?

对于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哪个严重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他们指的是什么,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此可以看出是行政处罚重一点。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被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是那些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受法定的行政机关处罚的行为,比如说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但是又没有构成犯罪的。

行政处分所要制裁的行为是那些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实施的违法行为,这样的行为可以称为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行政违纪行为。

进行行政处罚和作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不同。行政处分权是各级行政机关的固有权力,不需要法律的特别授权或者委托,其中行政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是国家法律法规授权产生的,这是一种例外情况。

但是拥有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则是有严格限制的,只有经过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才可能行使这些权力,而且有的权力是专属于某些机关的,比如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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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哪个严重?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适用情况是不同的,并不能直接判断谁更严重,涉及到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根据司法职能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情况,而行政策处分一般涉及到工作人员违反纪律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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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哪个更严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
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
3、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1)拘留的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对行政违法公民,主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公民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刑事拘留是对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对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而对刑事拘留,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非因自己的过错被拘留的人,可以要求赔偿。对超期限拘留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2)拘留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违法的公民,让他们吸取教训,接受教育,改邪归正。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防止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和审判,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预防其继续犯罪和发生其他意外事件,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3)决定拘留的机关不同。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4)适用的对象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民;刑事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5)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事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刑事讼诉法》。
(6)拘留的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日。
(7)拘留能否暂缓执行不同。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申诉和行政诉讼期间,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或其近亲属能够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而刑事拘留没有暂缓执行,但在执行后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和刑政拘留哪个更严重些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法,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的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的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的现行犯、重大的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20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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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哪个更严重?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相比,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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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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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哪个更严重
行政拘留是对轻微违规者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制裁,适用于未达犯罪标准的治安违规行为。相比之下,刑事拘留由公安和检察院在侦查期间对现行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旨在防止进一步危害,对象需为正在犯罪或有明确重大嫌疑的人,并须在法定紧急情况下实施。这通常预示着可能面临刑法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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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们这边有个朋友的,因为跟别人因为土地纠纷的,跟别人发生纠纷的,还用搬砖打伤别人的,导致别人受伤住院的,被人家报警的,估计要被判刑的,对于故意伤害和抢劫谁更严重的
[律师回复]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4点: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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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哪个更严重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哪个更严重,应该是刑事案件更严重。因为刑事案件一般涉及到了社会关系,而行政案件是侵犯了国家或者是一些组织的某些条例。两者所涉及到的类型和法律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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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走私和盗窃哪个更严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和都有各自的量刑,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定,离开具体的案件谈孰轻孰重,没有多大意义。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罪名有:武器、弹药罪;核材料罪;假币罪;文物罪;贵重金属罪;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淫秽物品罪;普通货物、物品罪;固体废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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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哪个更严重些
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到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这两种措施在性质以及严重性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前者主要针对的是轻微的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这类行为往往需要受到处罚,而这种处罚形式就是我们所熟知的行政拘留,其最高时限为十五日。而后者,即刑事拘留,则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的暂时性的羁押,这一举措可能意味着更为严重的犯罪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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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和走私哪个更严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和都有各自的量刑,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定,离开具体的案件谈孰轻孰重,没有多大意义。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罪名有:武器、弹药罪;核材料罪;假币罪;文物罪;贵重金属罪;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淫秽物品罪;普通货物、物品罪;固体废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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