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姓名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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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姓名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第1012条中明确规定,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有依法决定、使用、变更和允许别人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假冒盗用别人的姓名的,都属于侵犯姓名权,变更名字需要到国家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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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姓名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姓名权受到侵犯应该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姓名权是自然人拥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婴儿的姓名是由父母赐予的,但是在年满18周岁以后,当事人是可以自己更改自己的名字的。而且,姓是随谁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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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姓名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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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艺名算姓名权吗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艺名也是算在姓名权以内的,法律对于姓名的保护,不是说叫了这个名字别人就不能够再叫这个名字了,这是属于误解,法律对姓名的保护指的是自然人自主决定并使用自己的名字,包含了有艺名,笔名,别名,网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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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侵犯姓名权判刑的依据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侵犯姓名权判刑的依据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侵犯姓名权判刑的依据有哪些
关于姓名权,刑法没有规定。侵犯姓名权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公民的姓名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及结合《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针对不同的侵权方式和后果,受害人可以采取下列民事救济方式:
1、停止侵害。
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提讼,由人民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
2、赔礼道歉。
在行为人由于干涉、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但后果不是很严重,受害人也能够谅解的情况下,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保证以后不再重犯,求得受害人谅解。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在行为人干涉、盗用或者假冒他人的姓名、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受害人人格受到侵害、名誉遭到贬损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一般要求在多大的范围内造成影响,就应当在多大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其方法可以是在报刊、杂志上刊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材料。
4、返还财产。
行为人由于盗用、假冒他人姓名从事民事活动而占有了受害人的财产,受害人有权要求返还,侵害人应无条件返还财产。
5、赔偿损失。
对于物质损失,损失多少就要由侵害人赔偿多少。对于由于侵害人的行为而给受害人造成极度精神痛苦,有精神损害存在的,受害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人民可以根据侵害人的故意程度、损害后果、影响范围、双方经济状况,判令侵害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精神赔偿。
他人要是侵犯了我们的姓名权,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而此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然后再是后面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等。
侵犯姓名权判刑的依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侵犯姓名权判刑的依据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侵犯姓名权判刑的依据有哪些
关于姓名权,刑法没有规定。侵犯姓名权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公民的姓名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及结合《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针对不同的侵权方式和后果,受害人可以采取下列民事救济方式:
1、停止侵害。
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提讼,由人民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
2、赔礼道歉。
在行为人由于干涉、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但后果不是很严重,受害人也能够谅解的情况下,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保证以后不再重犯,求得受害人谅解。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在行为人干涉、盗用或者假冒他人的姓名、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受害人人格受到侵害、名誉遭到贬损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一般要求在多大的范围内造成影响,就应当在多大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其方法可以是在报刊、杂志上刊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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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要是侵犯了我们的姓名权,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而此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然后再是后面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等。
侵犯姓名权判刑的依据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侵犯姓名权判刑的依据有哪些
关于姓名权,刑法没有规定。侵犯姓名权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公民的姓名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及结合《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针对不同的侵权方式和后果,受害人可以采取下列民事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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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为人干涉、盗用或者假冒他人的姓名、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受害人人格受到侵害、名誉遭到贬损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一般要求在多大的范围内造成影响,就应当在多大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其方法可以是在报刊、杂志上刊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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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物质损失,损失多少就要由侵害人赔偿多少。对于由于侵害人的行为而给受害人造成极度精神痛苦,有精神损害存在的,受害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人民可以根据侵害人的故意程度、损害后果、影响范围、双方经济状况,判令侵害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精神赔偿。
他人要是侵犯了我们的姓名权,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而此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然后再是后面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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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艺名有姓名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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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侵犯姓名权判刑的依据有哪些
关于姓名权,刑法没有规定。侵犯姓名权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公民的姓名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及结合《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针对不同的侵权方式和后果,受害人可以采取下列民事救济方式:
1、停止侵害。
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提讼,由人民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
2、赔礼道歉。
在行为人由于干涉、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但后果不是很严重,受害人也能够谅解的情况下,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保证以后不再重犯,求得受害人谅解。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在行为人干涉、盗用或者假冒他人的姓名、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受害人人格受到侵害、名誉遭到贬损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一般要求在多大的范围内造成影响,就应当在多大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其方法可以是在报刊、杂志上刊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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