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经济活动里,借贷双方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会采用各种各样的担保方式。其中,让与担保这种方式逐渐进入大众视野。所谓让与担保,就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标的物的所有权等转让给债权人,债务清偿后,标的物应返还给债务人或第三人;若债务未履行,债权人有权就该标的物受偿。不过,先让与担保在实际操作和法律认定上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很多人都不清楚该如何判断它的效力,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让与担保的设立通常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要明确约定担保的债权范围、标的物、让与的方式以及债务履行的条件等关键要素。比如,甲向乙借款,双方签订了书面的让与担保合同,合同中明确写明甲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所有权暂时转让给乙作为借款的担保,借款到期甲还清本息后,乙要将房产所有权返还给甲。若合同形式不规范或者关键内容缺失,可能会影响让与担保的效力。
如果在设立让与担保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让与担保合同,那么该合同的效力可能会被否定。例如,丙以虚假的财务状况欺骗丁,让丁为其债务提供让与担保,这种情况下,丁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让与担保合同。
三、考虑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让与担保的设立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如果担保的标的物或担保的目的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准则,该让与担保可能被认定无效。像以非法活动为目的设立的让与担保,或者以具有人身性质不宜转让的标的物设立的让与担保,都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分析是否存在流质条款
流质条款是指在让与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我国法律禁止流质,若让与担保合同中存在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让与担保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比如,戊和己签订的让与担保合同中约定,若戊到期不能还款,戊抵押的车辆直接归己所有,这个约定就是无效的,但不影响整个让与担保合同的其他有效部分。
判断先让与担保的效力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合同形式、当事人意思表示、公序良俗以及流质条款等多个方面。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很多当事人可能并不完全清楚让与担保的法律规定和操作要点,这就容易在后续引发一系列的纠纷。比如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财产的返还和赔偿问题该如何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又该如何维权等。要是你在让与担保方面有类似的困惑,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合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法律步骤,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