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书去哪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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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继承权公证书去公证处办理,对于那些通过自书、代书以及录音等方式订立了遗嘱的,若是其在遗嘱订立后办理了公证,此时就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公证的遗嘱都有这个证书,需要遗嘱订立者提出申请才可以。
继承权公证书去哪办理?

一、继承权公证书去哪办理?

继承权公证书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经过公证以后的文书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继承公证书的出证

(一)出证条件如下:

1、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设立遗嘱继承遗产、收养子女、提存等)公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1)行为人员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行为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社会公共利益

2、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书公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1)该事实或文书对公证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该事实或文书真实无误;

(3)事实或文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

3、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其签名、印鉴应当准确属实;文书的文本公证,其文本内容应当与原本完全一致。

4、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文书经过公证证明;

(2)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二)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由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公证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出证。

(三)公证书应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

1、公证证词中注明的文件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2、公证书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

3、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民族聚属或者多民族共同属任的地区,除涉外 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4、根据需要或当事人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

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6、公证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应由承办公证处送有关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

遗产继承时,可以选择办理公证书,一旦办理该法律文书的申请被通过,那么在遗产继承时可能的继承人,对该遗嘱提出质疑时,可以直接将此公证书作为证据使用。对于债务类型的公证,一旦办理公证书之后,也可以在没有经过诉讼等程序,就直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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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写下放弃财产、遗产的合法继承权的承诺书是合法有效的。但不能因此而拒绝对被继承人的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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