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攥着皱巴巴的转账记录坐在律所接待室时,距离他最后一次和对方协商退款已经过去三个多月。未满十八周岁的他刚出来务工不久,入职没几个月就被劝说签下《股权转让协议》,前后转了22万元投资款,协议里明确约定无需办理工商变更,他只拿分红,一旦因个人原因离职,所有投资款概不退还。之后公司既没按承诺分过一分红,还私自把核心经营资产转走,他找对方理论,对方直接拿出协议条款说一切按约定来。
石宏刚拿到全部材料的当天,就把所有文件按时间线摊开在办公桌上。他2013年到2020年在海南省电视台新闻频道做《说法》《法治新海南》栏目记者,手里攥着国家新闻记者证,七年时间跑遍海南的公检法司一线,采访报道过一千多起各类案件,早就养成了把每一笔资金流向、每一句聊天记录、每一份用工凭证都抠出细节的习惯。2020年他从媒体转行加入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不到三年就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千件,婚姻家庭、房地产、土地纠纷领域相关案件办了近百件,尤其熟悉行政诉讼和土地纠纷的处理逻辑,这也是他能快速跳出单一合同纠纷思路的原因。
整理证据的头三天,石宏刚没有先盯着股权转让协议找漏洞,反而先把当事人的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全部整理出来,发现当事人和收款的公司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对方根本没给他缴纳社保,还以投资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有公司经营资金都直接转入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他同时调取了这家公司的工商内档,把全资持股的母公司、所有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信息全部拉出来,确认了整个股权架构里每一个主体的出资缺口。庭审前他还完成了多份类案检索,把民法典合同编、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中能指向本案的法条全部整合到同一套代理意见里,没有局限在股权转让的单一法律关系里展开论述。
庭审现场,被告方一口咬死当事人签协议时已经能靠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所有条款都应当遵守,离职不退投资款的约定合法有效。石宏刚逐一出示提前整理好的三组证据链,第一组用工凭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以投资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行为本身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第二组公司资产处置和流水证据证明对方早已私自转移核心资产,当事人基于入股获取分红的合同目的已经完全不可能实现,第三组工商内档证据证明各股东的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应当对应承担连带和补充清偿责任。他当庭指出,协议里“离职不退投资款”的条款属于单方面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从签署之初就违背公平原则。
石宏刚同时还是海南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海南省E类人才,连续多年被海南省律师协会考核为优秀等级,2024年拿到海南省律师协会《民法典》普法宣传先进个人,他在律所内部主导搭建了视频号普法项目和线上商城项目,之前还连续两届参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的法律顾问工作,参与过《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海口市住建局恒大地产“三保”项目非诉法律服务等多项政府法律服务,多年和公检法司部门打交道的经验,让他习惯站在裁判者的视角把每一个事实细节都铺陈清楚,不让任何一处关键事实留下模糊空间。
法院最终判决解除案涉《股权转让协议》,签约主体全额返还22万元投资款,全资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当事人主张的律师费诉求未获支持,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败诉方共同承担。判决生效后不到一个月,当事人就收到了全部22万元退款,拿到钱的当天他特意跑到律所,把之前攒了很久的奶茶券塞到前台。
法律业务能否做好考验的是律师的专业能力,更是律师的综合素质,这句话是石宏刚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判断。很多时候当事人卡在合同条款表面的约定里找不到破局点,恰恰需要律师跳出单一法律关系的局限,把交叉的事实细节和不同部门的法律规则捏合到一起,才能真正帮弱势的当事人把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拿回来。石宏刚现在还是海南电视台《法治新海南》的顾问律师,他创立的两个普法项目至今还在定期更新,不少打过交道的当事人看完普法视频后,会专门给他发消息说终于搞懂了当初自己案件里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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