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款和罚金有什么区别?
(2)处罚依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
(3)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科处。
(4)适用的对象不同。罚金是对犯罪者的惩罚,而罚款则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者的惩罚,其程度比罚金轻。
三、刑事案件中罚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在刑事案件当中要交的是罚金,不是罚款,因为罚款是行政处罚,罚金是刑事处罚,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做法庭判决的时候,通常不会完全不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执行能力的,因为没有执行能力的情况下,也不能因此就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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