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可以不出庭吗?
1、民事纠纷的当事人能否不出庭,需依据案件的类型而定,如果委托律师的话,原告本人可以不出庭。如果是婚姻的案件,当事人是必须出庭的,如果不出庭法院会拘传。
2、对于那些必须要出庭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很明确,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民事诉讼被告证人可以不出庭吗?
一般情况下,除非经过法院同意许可,否则,作为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但是作不作证法院一般不会干涉,不出庭作证法院不会采信证言而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三、民事诉讼证人的特征有哪些?
证人的诉讼地位独立于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鉴定人,与其他诉讼主体相比,证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知道案件情况是证人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备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中或发生之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记忆通过语言文字再现出来,成为证人证言。
2、证人作证的义务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对于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得以拒绝。
3、强制性。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并给是所有的民事纠纷都是必须有当事人在场才能进行宣判的,有些特殊类型的纠纷,是可以直接委托给律师,或者是其他有资格的代理人来处理的。比如很多公司的纠纷,都是委托律师来代为处理的,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都是可以不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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