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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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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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

  1.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进行工程结算,以及签订和调整合同价款等活动。

  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5.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7.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国家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9.招标标底应当依据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

  10.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

  11.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对是否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12.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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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设计质量管理 在总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总承包的责任重大,要承担着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建设的成本、进度和质量的责任。为了提高工作的经济效益,必须要保证设计的精确性和有效性。2、加强设计的进度管理设计是总承包工程的源头,必须要保证项目的进行进度,才能减少公司的成本,增加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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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依据)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承包;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基本原则)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高效、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适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不明确等前期条件不充分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八条(发包阶段和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自行或者委托设计咨询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方案深入研究;
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在项目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确定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第九条(发包方式)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第十条(招标文件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勘、地形等勘察和地质资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基础资料;
(二)招标的内容及范围,主要包括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内容及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工期、验收等量化指标;
(三)招标人与中标人的责任和权利,主要包括工作范围、风险划分、项目目标、价格形式及调整、计量支付、变更程序及变更价款的确定、索赔程序、违约责任、工程保险、不可抗力处理条款等;
(四)要求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的内容;
(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或者装配式技术的,招标文件中应当有明确要求;
(六)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七)要求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
鼓励、推荐使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条件)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
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也不得是与上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招标人公开发包前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的,发包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可以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指具备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条件,并经工程总承包单位任命或者授权,在任命或者授权范围内负责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和项目管理的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熟悉工程技术和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编制期限)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宜少于三十日;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不宜少于四十五日。
第十四条(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设计方案、设备采购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计划、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方案、工程业绩、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等。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依照项目特点由具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经验以及从事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十六条(发承包的风险分配)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在招标文件、合同中约定公平、合理分担风险。风险分担可以参照以下因素约定:
建设单位承担的主要风险一般包括:
(一)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工期或者质量要求的调整;
(二)主要工程材料价格和招标时基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四)难以预见的地质自然灾害、不可预知的地下溶洞、采空区或者障碍物、有毒气体等重大地质变化,其损失和处置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因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组织、措施不当等造成的上述问题,其损失和处置费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
(五)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
除上述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外,其他风险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出具履约担保的,建设单位也应当向工程总承包单位出具支付担保。
第十七条(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计价规则,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价方式和计价方法。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合同固定价格应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除合同约定的变更调整部分外,合同固定价格一般不予调整。
除双方合同明确约定外,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履行合同和法定义务。
具有全过程项目管理能力的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具有利害关系。
第十九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组织机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形成项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
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费用、设备和材料等现场管理岗位;
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控制。
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第二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工程总承包单位同时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可以将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全部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分包给其他单位。
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
工程总承包单位仅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全部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不得将主体部分的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
工程总承包单位仅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全部设计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分包方式)工程总承包的分包,可以采用直接分包方式。
但以暂估价形式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应当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暂估价的招标可以由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单独招标,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具体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二十三条(禁止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转包)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
采用联合体方式承包工程的,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既不按照其资质实施设计或者施工业务;
也不对工程实施组织管理,且向联合体其他成员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第二十四条(设计总包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分包)按照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工程总承包分包的;
设计总包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同约定或者经工程总承包单位同意,可以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十五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或者分包工程设计的,工程设计图纸和竣工图纸应当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图签栏,并由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工程总承包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可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阶段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二十六条(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存在迫使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包,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等情形并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质量责任。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
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存在对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情形并导致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八条(工期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工期。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期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项目总进度和各阶段的进度进行管理,通过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的协调;
配合与合理交叉,科学制定、实施、控制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第二十九条(竣工验收、备案)工程已完成全部工作并符合竣工验收规定和约定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合同约定期限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各分包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中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栏目。
第三十条(项目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以及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等单位移交的工程资料;
建立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范围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工程资料的审核、签署、整理等工作,并向建设单位移交相应工程档案资料。工程总承包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建立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
第三十一条(保修责任)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监督管理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工程总承包活动中各参建单位行为的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一)建设单位的发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标未招标、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肢解发包等违法行为;
(二)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
(三)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过程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
(四)工程总承包单位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或者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咨询单位在工程总承包活动中的咨询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六)工程总承包项目其它参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工程材料设备及工程质量监督;
(八)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行为监督;
(九)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依法进行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及竣工验收备案;
(十)依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的,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的;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工程总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总承包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可分阶段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相关表格中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等栏目;
并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确定设计、施工单位。
第三十五条(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可以提交建设单位与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
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作为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的条件。可以提交当前阶段按规定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所需的图纸。
可以提交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作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办法规定,增设办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六条(信用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参建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工作;
及时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项目、各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以及相关信用信息;
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记录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对外公布各参建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信用信息。
第三十七条(行业自律)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单位行业自律,发布行业公约,促进公平竞争,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八条(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中应当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其项目经理信息。
第三十九条(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活动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应处罚规定追究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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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项目部的项目管理活动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能部门参与的项目管理活动。2工程总承包管理的范围由合同约定。根据合同变更程序提出并经批准的变更范围,也应列入项目管理的范围。3工程总承包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启动,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编制项目计划;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材料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4当业主聘请项目管理机构时,项目部应接受并配合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
1、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2、承包所谓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对发包人负责。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完成承包工作。
3、联合承包《建筑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30号)
第四条第
(一)项第二款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根据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单独承包工程,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联合共同承包(包括联合总承包)。
4、挂靠承包所谓“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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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钢管外架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地钢管外架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承包合同规范:  合同编号: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由于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现将 项目钢管脚手架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定立如下合同条款,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依据。  
第一条: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性质:  
第二条:承包形式  乙方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方案在确保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前提下对工程范围(含围 护内容)实行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综合单价承包。  
第三条: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架体形式  1、承包范围:本工程±0.00以上的所有外脚手架及需用钢管搭设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 (含人货电梯平台、安全通道、防护棚、电梯平台及其日常维护)、塔吊附着安装围护架、 “四口、五临边”钢管安全围护、防护栏杆搭拆施工,外墙安全网挂设(阻燃型)、挡脚扳安装、塔吊转料平台。  2、承包内容:  (1)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外架、防护栏杆、铺设竹笆片、挂拆水平及垂直安全密目网、人货电梯平台及防护搭拆、塔吊附着安装围护架搭拆、砼泵管加固,施工期间的加固及正常维护保养和更新材料、钢管油漆(甲方指定样式)、预埋件埋设及割除、悬挑梁安装、U型卡预埋(材判甲供)。  (2) 乙方自行提供外架所需的施工材料,包括所有材料的提供、运输装卸、堆码,含钢管、连接件、扣件、竹笆片、钢丝绳、安全网(阻燃型)、平网、铁丝、工宁钢、扎丝、预埋杆件(钢管)、钢筋油漆等,底座垫块方木甲供。  (4)室内四口、五临边栏杆防护工程。  (5)安全通道、防护棚的搭拆、临建的防护工程和安全通道按甲方施工方案进行包工包料施工。  (6) 悬挑底部采用满铺木板封闭,另设单层兜网(木板甲供)。  (7) 塔吊回转半径内的机械与安全通道等防护棚。  (8) 临边防护(包含电梯井、楼梯、采光井、室内楼梯洞口等的临边防护栏,不包括基 坑)。  (9) 塔吊型钢转料平台的制作与安装。  (10) 塔吊走道及平台。  (11) 除上述内容外的施工现场所需各种安全防护工程搭拆及合同范围内所有架子工程的围护。  以上承包范围及内容甲方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具体增减、调整。  3、架体形式:  (1) 。  (2) 乙方负责搭设两道水平防护网(五层一道或按甲方要求),甲方另外要求搭设的按现场签证。  (3) 脚手板采用竹笆片,并保证每个操作层有满铺竹笆。  (4) 每六层设二道挡脚板,挡脚板、护身栏杆、剪刀撑刷红白间接线。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计量方法  1、外墙脚手架的承包单价为该单价包含本工程主楼、裙楼外墙脚手架、 人货电梯平台的脚手架搭设、拆除,以及搭、拆所需的所有架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包括钢 管、扣件、安全网、脚手板等)。  2、模板支撑及加固等需要的钢管、扣件等材料由乙方提供,按使用层的建筑面积×钢 管实际支撑净高以体积计算,承包单价为 元/m3  3、上述单价为综合含税包干单价,包含了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乙方管理费,工人进退场 费、劳保(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工人安全事故的医疗和处理 等费用,人工费、机械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材料的损耗等,且本 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如遇市场人工费跌浮另行商 议,但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4、脚手架的搭设工期以单体工程计算,由开始搭设之日起计算,至甲方要求拆除 完成最后一步架体之日结束(由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做好书面确认)。若超工期费用为 元/日·平方米,按实际搭设在外墙的架体的投影面积计算,由于乙方原因延误的工期不计延期费用。  5、零星点工按行结算,过期不补。  6、甲方如需乙方搭设其它临时设施,依据工程量的人小与材料的投入进行现场签证另 行计费。  7、以上单价均己包含日常维修费用。  8、工程计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地下室面积不计。  9、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中途退场按照已完成量的70%结算。  lO、井架口面积按双倍计算。  国家制定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市场能够长期有效的发展,是为了稳固市场秩序。对此,希望那些市场参与者在进行市场活动的时候能够签订劳动合同,共同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就针对工地钢管外架工程承包合同这样的形式,我们应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进行签订,否则出现问题我们就不能够有效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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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的经理,最近我们公司又承包了一个新的项目,很重视,咨询下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协议
[律师回复]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系 工程的业主,受托人是一家具有相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公司,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承担该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工程的委托管理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规模:
目前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概况的具体内容由双方根据项目所处的不同建设阶段的不同情况进行填写)
二、委托工作范围和内容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具体约定。
二、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总额大写: 。
小写: 。
该项目管理费总额为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所收取的管理费,受托人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其附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5.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形成的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书面文件。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实现本合同确定的管理目标,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向受托人支付本合同确定的项目管理费。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之日终止。
九、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你好,我最近想承包一个管道工程,那么什么方面属于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呢?需要什么专业的资质审查吗
[律师回复]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1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1
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 1
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1
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 1
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 1
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 1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1
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1
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2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2
2、电信工程专业承包 2
3、电子工程专业承包 2
4、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2
5、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2
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2
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2
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2
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 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 3
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3
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 3
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 3
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 3
5、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 3
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3
7、航道工程专业承包 3
8、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3
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 4
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 4
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4
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4
4、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4
5、堤防工程专业承包 4
6、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 4
7、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 4
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4
9、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50、核工程专业承包 5
1、炉窑工程专业承包 5
2、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5
3、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5
4、管道工程专业承包 5
5、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 5
6、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 5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5
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5
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等
我老公他们想承包一个天燃气管道工程,请问天燃气管道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请教下各位。
[律师回复] 发包方——(简称甲方)
乘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户内管道燃气安装工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户内管道、盘杠焊接、PE管热熔连接燃气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约定的地点为准。
3、工程量:工期及工程量以甲方签发的《户内管道燃气工程施工派工单》为准。
4、工程内容:管道燃气户内安装、盘杠焊接、设备的安装、管沟的开挖、PE管热熔连接。具体工程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管道燃气工程施工派工单》为准。
5、工程形式:清工承包形式。
第二条 工程单价
以每个小区单项工程完成结算。
1、镀锌管丝扣连接:每户单价一至七层(含七层) 元/户;八层至十八层(含十八层) 元/户;十八层至二十八层(含二十八层) 元/户;二十八层以上另行协商定价。
2、钢管焊接:室外焊接及丝扣连接(安装室外明管) 元/米。
3、以上价格为税后价。
4、工程总价款按照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和约定的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的要求。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所有施工设备材料包含辅材。落实施工现场的库房、水、电、沟通等事宜。并及时准备施工所需材料、设备等。
2、 甲方接到乙方《工程急需材料报告单》后,两天内将所需材料备齐,并通知乙方办理领料手续。
3、 甲方指派 为现场代表,协助工地各方面的关系,以便工程顺利实施。
4、 因甲方材料不及时或短缺,或因材料原因返工、修改等费用增加的,按每人每天人工工资加每人每天生活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乙方收到由业主方(用户)、监理方、甲方共同签证的《图纸交底记录》后,才可进场施工。否则,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现场与图纸不符需要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建设方和设计方确定施工方案,并共同签署《变更记录》后方可变更。
3、 乙方应根据施工进度,将所需材料提前三日向甲方提出。
4、 工程材料领用后,由于乙方原因保管不善导致丢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5、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要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施工中不按图纸规定和技术交底施工的,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每个小区根据单项工程进度进行结算,每个小区的单项工程完成付工程总价款的50%。
2、 挂表试压后,验收合格,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款的总价款。
3、 每个小区的单项工程按进度完成后,乙方在三日内通知甲方各部门进行验收。
4、 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因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来验收,造成的窝工费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承担因此的产生的误工费;由于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误工期,自行承担误工费。没有按照甲方指定施工工期完成的应扣工程款5%。
2、 甲方若不及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产生的损失或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以起诉于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
第九条 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2、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_____月 日止;
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人(签字): 签约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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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如何管理的?
要想管理好总承包的工程,需要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施工方要具备劳务的资格,要约定施工的内容,施工的地点,双方的违约责任,要明确施工的价格,要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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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你好,我朋友说他最近承包了一个工程,然后我就想跟大家咨询一下工程管理承包合同是咋写的?
[律师回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效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项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分析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各种组织实施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特点,决定____________公司为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管理承包实施单位。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项目规模
  1.3.1 用地面积:____________
  1.3.2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其中地下部分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1.3.3 绿化率:____________ %
  
二、项目管理范围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实施,甲方将整体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托乙方进行,乙方按合同约定成立专业的项目管理组(名单见附件一),承担项目报批、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设备及系统试运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采购等招投标决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审定以及重大变更事项,由浙江美术馆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由招标领导小组提请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审定。
  2.工程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除二次装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设工程(以最后审定的设计图纸为准)。
  3.工作内容
  3.1 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项目立项、用地手续以外所有审批手续的办理。
  3.2 设计管理,组织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管理及外部审查、修改、会审、批准等管理工作。设计的详细内容详见附件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3 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协调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
  3.4 负责施工、采购的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
  3.5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编制工程资金使用计划,按工程的进度依据相关合同进行资金支付管理。
  3.6 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 工程进度控制:本项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项、规划用地手续、完成拆迁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期限为_____个月,即:______个日历天,______年______月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三。
  4.2 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国家、地方验收标准有关规定,确保所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4.3 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安全规定,按照安全规范作业,对整个工程安全负责,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及负主要职责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4.4 投资控制:要从优化设计。招标采购及加强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着手,严格将本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
  4.5 人员配备要求: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派出精干力量进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诺将充分调动公司综合力量,利用公司资源,创出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品牌。具体人员名单需经甲方认可,工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换,各阶段配备的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员时,乙方必须保证。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权利
  
(1)决策权:甲方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采购(含招投标)、工程款项支付以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及调整决策权。
  
(2)监督权:甲方享有美术馆建设过程的监督权,可随时派员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物资数量和费用使用等项目有关的所有情况并有权对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1.2 义务
  
(1)指派现场代表作为联络协调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2)按合同和工程实施的进度要求组织资金到位。
  
(3)协助乙方协调外部关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条件。
  
(4)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就乙方书面提交应由甲方决定的本项目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参加工程验收、办理移交手续。
  
(6)向乙方提供2-3间现场办公用房和三路电话。
  
(7)甲方所有工程指令,必须通过乙方发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权利
  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代表甲方进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2)对本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3)按照甲方的授权以及国家的规定,完成施工、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及合同谈判,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并对合同进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
  
(6)乙方有权按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将安全施工专项费用单列用监督管理该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在分包单位未使用时予以没收;根据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及与其合同的约定处置履约保证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10)按规定审批工程变更。
  2.2 义务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办理本项目所有报批手续,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全面实现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要求目标。具体管理任务见甲方审定修改后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开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管理以及竣工验收组织管理等。需要甲方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3)第一时间向甲方通报项目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项目成本报告、质量记录及安全情况反映。
  
(4)组织对分包队伍和供货商的招标工作,负责推荐可供选择的分包队伍和供货商供甲方决策。
  
(5)承担乙方本身现场办公的电话费、水电费等。
  
(6)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7)督促分包单位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义务。
  
(8)接受甲方对项目管理的监督。
  
(9)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的本项目工程竣工图纸、文件、合同和其他资料等项目工程档案材料并移交审计后的项目财务资料。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1.费用组成
  本次工程管理承包采用成本+项目管理费+质量进度考核奖励的取费形式,具体定义如下:
  1.1 成本:指在本合同项目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与工程相关的所有支出。
  本合同签订生效前,本项目中已发生的费用不计入上述成本。
  1.2 项目管理费:指乙方实施项目管理的酬金。
  1.3 质量进度考核奖励:指双方根据商定的质量进度考核目标,根据最终结果予以奖惩。
  2.价款
  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规模、投资以及项目管理工作内容,本次工程管理承包费用总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各项费用按以下办法确定:
  2.1 成本
  
(1)成本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总和作为最终成本。
  
(2)所有政府规费外部评审费用等非合同开支,乙方必须事先编制预算,报甲方审批后实施。
  2.2 项目管理费
  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项目管理费按项目成本的3%计取,暂定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3 奖罚
  2.3.1 工期奖罚金
  
(1)如乙方通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过竣工验收,则每提前一天奖励人民币________元。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____________的罚金。
  2.3.2 质量考核奖励
  如果乙方经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获得________,则甲方给予乙方创杯奖人民币________万元。如获得________,甲方给予乙方奖励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价款支付
  3.1 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本着有利于工程实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关设计合同、采购合同、施工合同规定及项目进度要求,报财政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并接受财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财务活动的管理监督。
  3.2 根据《省级基本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乙方将根据分包合同及项目实际进度,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报省财政厅直接拨款至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开具以乙方为台头的发票,乙方汇总所有发票并复印加盖财务章后供省财政厅和甲方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天内,乙方开具上述相应发票至甲方。
  3.3 项目管理费:
  
(1)合同签订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______%定金,计¥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2)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______ %进度款,计¥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3)大楼结顶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______%进度款,计¥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4)工程竣工且工程结算报告经甲方核实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______%,计¥____________(人民币___万元整)。
  
(5)乙方获得工程钱江杯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余款。
  3.4 奖罚金:
  
(1)工期奖罚金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结算;
  
(2)质量奖金在获奖通知甲方并报财政厅批准后七日内支付。
  
五、工作周期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双方约定工作周期如下:
  1.乙方提交的书面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______小时内予以审批或提出书面意见(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除外,重大事情特事特办)。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立项、用地审批手续、用地红线等基础资料。
  3.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日完成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场地平整等施工准备工作。
  
六、违约责任、索赔
  1.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则项目建设时间顺延。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致使工期延误,则乙方支付工期罚金。
  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工程款已到位,而工程进度滞后致使工期延误的,则乙方支付工期罚金。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复完善达标,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同时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3.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变更
  本合同重大变更问题由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由招标领导小组提请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审定。一般项目变更问题,由乙方项目部与甲方美术馆筹建办研究决定。施工中涉及的具体技术问题由项目部决定。
  
八、合同解除
  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进度款项,停止施工超过______天,仍不支付进度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重大管理失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图纸、变更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什么是工程承包,工程承包的范围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推荐: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是一样,,容易把它们弄混淆。其实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是很大的。工程内容一般是指你干的是主体是什么,承包范围一般是指你干的具体的工作内容。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说明他们两者的区别。
一、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相对而言,工程内容要比工程范围具体的多。如果不是严格界定,通常指的是一个意思。比如,我们可以这样讲:“这项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及土建工程,不包括内部装修”。这是讲的工程范围。更多的是以分部工程进行划分的。如果说包括什么工作内容,则我们这样讲:“混凝土工程、砌体、屋面防水、墙地面抹灰、门窗安装等等内容”更多的是从工艺角度进行阐述。
二、施工单位不同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也不同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1、单池容积6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8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4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中型工业项目(含核工业)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二等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1、单池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4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2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小型工业项目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一等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能够明确的认识到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当有企业承担某一工程,要认识到自己的工程的承包范围和承包的内容。明白自己的要干的主体范围,然后了解自己主要的工作内容,明确自己的主要责任,执行自己的必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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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工程如何管理?
epc总承包工程的管理,是由工程总承包由预备、启动、实施、收尾四个阶段组成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说招标完成就理所当然地能够完成合同签订,有的把投标完成以后可能还签不好合同,签不好也许就终止了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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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哥哥的朋友在签订完加工承揽合同后,发现工程中有些违反合同的约定,因此发生了合同纠纷,想问下加工承揽合同管辖法院是哪?
[律师回复]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
  加工承揽合同注意的问题
  
1、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
  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如关于成品的厚度,要约定以成品哪个(些)点的测量为准,是测量某一个点还是测量几个点;是取平均值还是取上下限值;厚度的标准误差率是多少;质量验收时期及次品处理(是拒收还是降低加工费)等等。均要在合同里约定明确具体到位,不要遗漏任何细节。
  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2、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为此,承揽方应该提高保管材料的风险意识。
  
3、关于留置权的变通。
  承揽合同可产生法定的留置权。为此,作为定作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因自己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引发承揽方行使留置权带来的连锁风险。为此建议定作方在资金周转困难时期,除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延长外,还可以另行约定承揽方不得行使对加工后的成品或己方提供的原材料行使留置权。因为合同法有规定,当双方另有约定承揽方不行使留置权时,从其约定。
  
4、交货方式
  加工后的成品,一般有两种交货方式,一是由定作方在承揽方仓库提货,二是由承揽方送货到双方指定的地点。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有很大的区别。为此,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
  
5、承揽方应在订立合同时合理的预见“定作方依法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中途变更承揽要求”所带来的损失及评估,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人力及设备组织加工。
  
6、定作方应对自己提供给承揽方的图纸或技术方案予以认真审议。但承揽方对图纸及技术方案提出异议时,要及时核实情况、组织论证、完善方案。切不可拖延推诿,由此将会承担承揽方产生的窝工、设备租赁、生产线闲置等相关损失。
上面就是关于加工承揽合同管辖法院的相关解答。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管理费一般多少个点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管理费一般多少个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注意事项:
(1)安全检查要深入基层、紧紧依靠职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检查工作。
(2)建立检查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适当的检查力量,挑选具有较高技术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参加。
(3)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思想、业务知识、法规政策和物资、奖金准备。
(4)明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防止一刀切,要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矛盾,力求实效。
(5)把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基层以自查为主,企业内相应部门间互相检查,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和借鉴。
(6)坚持查改结合。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整改才是最终目的。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建立检查档案。结合安全检查表的实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档案,收集基本的数据,掌握基本安全状况,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同时也为以后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奠定基础。
(8)在制定安全检查表时,应根据用途和目的具体确定安全检查表的种类。安全检查表的主要种类有:设计用安全检查表;厂级安全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班组及岗位安全检查表;专业安全检查表等。制定安全检查表要在安全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充分依靠职工来进行。初步制定出来的检查表,要经过群众的讨论,反复试行,再加以修订,最后由安全技术部门审定后方可正式实行。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管理费一般多少个点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管理费一般多少个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注意事项:
(1)安全检查要深入基层、紧紧依靠职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检查工作。
(2)建立检查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适当的检查力量,挑选具有较高技术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参加。
(3)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思想、业务知识、法规政策和物资、奖金准备。
(4)明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防止一刀切,要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矛盾,力求实效。
(5)把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基层以自查为主,企业内相应部门间互相检查,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和借鉴。
(6)坚持查改结合。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整改才是最终目的。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建立检查档案。结合安全检查表的实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档案,收集基本的数据,掌握基本安全状况,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同时也为以后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奠定基础。
(8)在制定安全检查表时,应根据用途和目的具体确定安全检查表的种类。安全检查表的主要种类有:设计用安全检查表;厂级安全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班组及岗位安全检查表;专业安全检查表等。制定安全检查表要在安全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充分依靠职工来进行。初步制定出来的检查表,要经过群众的讨论,反复试行,再加以修订,最后由安全技术部门审定后方可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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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怎样管理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程总承包怎样管理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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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同事签订的施工合同现在有了一些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里的法院
[律师回复] 民诉法司法解释颁布施行以前,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并未明确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纳入专属管辖的范围,其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管辖法院。但是,自民诉法司法解释施行后,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新的规定,明确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纳入专属管辖的范围。根据“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的原则,本案应按照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且从案件审理角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工程造价评估、质量鉴定、留置权优先受偿、执行拍卖等,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也更有利于案件的审理与执行。
  另外,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5)三中民终字第05773号、(2015)三中民终字第06498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一中民终字第02428号民事裁定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民辖终字第00009号、(2015)苏民辖终字第00040号 、(2015)苏民辖终字第00046号民事裁定书,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晋立民终字第25号民事裁定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闽民终字第379号民事裁定书,均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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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前不久我表哥承包了工程,要签订承包合同的,想知道目前管道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明呢?
[律师回复] 目前的这个管道工程承包合同,可以这么写: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定边县体育中心体育场附属工程Ⅰ标段 工程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新体育场 工程内容: 给水、消防、加压、喷淋与采暖管道安装 工程承包范围:管材、管件、支架的焊接安装、试压、试验,管道保温,阀门井安装与主体碰口。所有施工工艺严格安装图纸与规范施工。
二、合同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因天气原因或协调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误工、工期顺延。
三、主要材料与单价
1、采暖管道安装: 管道材料为无缝钢管,连接形式焊接,管径为DN70、DN80、 DN100、 DN12
5、 DN150。综合单价为20.5元每米,包括管材、管件、支架的焊接安装、试压、试验,管道保温,阀门井安装与主体碰口。
2、给水、消防、加压、喷淋管道安装:
(1)管道材料为球墨铸铁管,连接形式承口橡胶密封圈接口,管径为DN100、 DN150。综合单价为24元每米,包括管材、管件、支架的焊接安装、试压、试验,管道保温,阀门井安装与主体碰口,不包括管道基础处理。
(2)管道材料为热镀锌钢管/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连接形式沟槽式或法兰/焊接连接,管径为DN50、DN100、DN150。综合单价为20.5元每米,包括管材、管件、支架的焊接安装、试压、试验,管道保温,阀门井安装与主体碰口。
四、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暖气管道的安装、调试。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控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乙方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应按期验收完毕。 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由此工程通过甲方的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验收合格证后,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
五、工程的总价款、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1、工程的总价款 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14.11万元,壹拾肆万壹仟壹佰元(大写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实际工程量以甲乙双方验收依据及共同签证为准。当工程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工程预算总价款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程预算总价款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2.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达 %并经甲方确认后日内甲方付至已完工程总价的 %。
(2)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并办理水质检验证明手续、通水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
(3)扣除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保证工程无质量问题前提下两年内付清。
六、材料供应 施工所有主材均由甲方提供(管道,管件,支架等),乙方提供人工、焊条、机具、切割片、手头工具等。
七、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提供到二级配电箱。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技术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7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等现场问题。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4)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完工清场。
(6)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7)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管理费一般多少个点
[律师回复] 1、一般现场管理费的费率是一般是4%。可以取5%以下。就是只负责水电、垂直运输、场地等,不负责安全质量进度的管理。否则要10%--15%。 2、现场管理费根据建设部的206号文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高空、井下、海上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等。 (7)工程保修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8)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9)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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