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上千万的股权投资与股权回购对赌纠纷中,投资方与多名股东及目标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原本约定若目标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投资方有权要求股东回购股权并支付固定收益。然而,当目标公司出现大量诉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明显无法完成上市,股权回购条件触发,投资方发函要求回购却遭拒绝。
王泽明律师毕业于九江学院法学专业,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作为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接下了此案。
被告方的抗辩十分密集且激烈。他们主张协议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应认定无效。王泽明律师依据自己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丰富经验以及扎实的法学知识,扎实论证案涉协议系投资方与股东之间的合法对赌,不违反资本维持原则。这一观点被一、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基石。
部分股东已转让股权退出,主张不再承担回购义务。王泽明律师作为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拥有宏观的行业视野和对法律规则的深入理解。他明确提出回购义务源于合同约定,与股东身份脱钩,不因股权转让而消灭。这一突破性的观点被一、二审法院共同采纳,成为同类案件的标杆规则。
被告还主张仅按持股比例承担责任,不应连带,并提交虚假免责文件试图免除责任,同时主张回购条件未成就、通知程序瑕疵。王泽明律师精准锁定回购条件成就,完整举证目标公司失信、涉诉、经营恶化、丧失上市可能,让法院认定回购条件全部触发,为胜诉提供了事实基础。面对虚假免责文件,他果断申请司法鉴定,证实印章不一致,法院直接否定该证据,并判决由虚假举证方承担鉴定费。他严格依据协议“任一股东均需全额回购”的约定,主张连带责任,一、二审均支持,确保投资方可向任一主体全额追偿。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上诉、二审按自动撤诉裁定三个程序。一审阶段,法院全面支持了投资方的所有诉请,认定投资协议合法有效,确认回购条件已全部成就,判决全部责任主体共同连带支付回购款及收益,驳回被告全部抗辩理由。二审上诉阶段,一名股东上诉,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完全维持一审关于回购款、收益、连带责任的核心判项,仅对股权变更登记比例作技术性调整,投资方权益分毫未减。二审裁定阶段,另一名股东虽提起上诉,但未按期缴纳上诉费用,二审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该股东对应的一审判决当即生效。
最终,投资方上千万投资本金及收益全部得到支持,多名责任主体连带清偿,案件终审全胜。王泽明律师通过全流程专业辩护,成功保住了国有产业基金的上千万投资本金及固定收益,实现了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兑付,同时也厘清和重塑了股权投资对赌纠纷中的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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