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追诉期为几年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规定遗产追诉期为3年,时间一般是从死者的遗产分割开始时计算,对于那些对遗产的分割存在异议的,都需要在追诉期内书写诉状,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遗产纠纷的请求,若是超过时效的,需要说明理由。

{ArticleTitle}

一、遗产追诉期为几年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规定遗产追诉期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01.0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是多少

(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3)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4)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5)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6)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7)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8)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9)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10)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遗产的分割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故此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对于那些在法定的时效范围内没有提出诉讼请求的,若是之后再起诉,是需要说明理由的,若是理由不充分,那么此时起诉要求分割遗产的主体,失去的案件的胜诉权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5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遗产追诉期为几年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56****3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4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0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5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77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7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3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2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52****420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810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8****654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2024最新家暴分为几类
家庭暴力是指:1、针对身体的暴力(殴打);2、针对精神的暴力(精神暴力);3、针对性的暴力(性暴力)力。身体的暴力表现为殴打、虐待等等。而精神暴力则是用言语恐吓当事人。而性暴力则是对当事人强行施加性行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2021最新最新追尾责任怎么定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追尾事故发生责任怎么划分 一、后车追尾前车,责任在后车的情形中,往往是由于换道超车而刹车不及发生追尾撞击。因此,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此种情形中,由于后车的违法超车行为导致追尾事故发生的,后车应负事故责任。 二、道路上的机动车由于停车不当或未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导致后面同车道的机动车发现前有故障车辆停于路中时,已来不及踩刹车,导致追尾事故发生。因此,机动车遇到故障需要停车修理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警示工作。 (1)机动车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2)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机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必要时迅速报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除了按照上述办法处理,应当特别注意的是,由于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车速较快,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1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自书遗嘱怎么写最新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以下是自书遗嘱范文,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变通,且最好去公证一下:
自书遗嘱范文:
遗嘱人姓名: 年龄: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
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
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 (签名)
年 月 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最新的遗嘱形式包括了几种
《继承法》第十七条中,就遗嘱的形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了五种,即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及录音遗嘱。其中,对于代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录音遗嘱,要求在订立的同时,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人在场进行见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关于遗产税的最新消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遗产税收暂行条例中的规定,中国目前开征遗产税总体还存在3个困难:
首先,中国目前是社会经济的初级阶段,总体的共同富裕还只是雏形,税源不容乐观,而且人们的财产情况比较隐匿和分散,对于真实财产的掌握很有困难;
其次,群众对于遗产税这些税务名目还比较陌生,思想中的税务意识比较淡薄,对开展遗产税的征收造成困难;
最后,新的税务名目成立,群众还不能及时的接受,税务人员在征收过程中不容易拿到钱,还容易得罪人,会大大降低税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面对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问题,专家鉴于中国目前的国情和经验,认为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四个问题:  
1、在刚开始征收的时候,门槛要定的低一些,要结合现代人的收入结构来征收,考虑工资与非工资比重的结合,对一般的群众要予以照顾,重点征收有人的遗产税。  
2、遗产税的推行可以按照“小康社会”的推行理念,先征收一部分条件好的,在逐渐推广到全国,毕竟想要让群众更好的接受这样的征收,还是需要时日的。  
3、要做好个人的资产档案管理和价值评估制度,这是一件不容易实施的难度工作,对于个人评估资格、评估对象、评估周期、价值认定的内容要做到全面和具体,这需要很大的技术和人力支持。  
4、要阻止个人财产向国外转移的行为,这要出台相关的制度和法规,避免逃税人的国外潜逃,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遗产税收暂行条例是关乎中国未来财政税务的大项目,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还在调研和商讨之中,想要更好的实施还需要全面的宣传和推广,如果中国遗产税税率调整的话,每年会增加近2000亿的政府收入,于国于民都是很好的政策。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朋友要继承几套房产,想要了解一下最新房产遗产税是怎么回事,大概是多少呀,交的多吗?
[律师回复] 房屋继承遗产税
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2] 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遗产税如何征收遗产税2014最新消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遗产税收暂行条例中的规定,中国目前开征遗产税总体还存在3个困难:
首先,中国目前是社会经济的初级阶段,总体的共同富裕还只是雏形,税源不容乐观,而且人们的财产情况比较隐匿和分散,对于真实财产的掌握很有困难;
其次,群众对于遗产税这些税务名目还比较陌生,思想中的税务意识比较淡薄,对开展遗产税的征收造成困难;
最后,新的税务名目成立,群众还不能及时的接受,税务人员在征收过程中不容易拿到钱,还容易得罪人,会大大降低税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面对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问题,专家鉴于中国目前的国情和经验,认为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四个问题:  
1、在刚开始征收的时候,门槛要定的低一些,要结合现代人的收入结构来征收,考虑工资与非工资比重的结合,对一般的群众要予以照顾,重点征收有人的遗产税。  
2、遗产税的推行可以按照“小康社会”的推行理念,先征收一部分条件好的,在逐渐推广到全国,毕竟想要让群众更好的接受这样的征收,还是需要时日的。  
3、要做好个人的资产档案管理和价值评估制度,这是一件不容易实施的难度工作,对于个人评估资格、评估对象、评估周期、价值认定的内容要做到全面和具体,这需要很大的技术和人力支持。  
4、要阻止个人财产向国外转移的行为,这要出台相关的制度和法规,避免逃税人的国外潜逃,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遗产税收暂行条例是关乎中国未来财政税务的大项目,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还在调研和商讨之中,想要更好的实施还需要全面的宣传和推广,如果中国遗产税税率调整的话,每年会增加近2000亿的政府收入,于国于民都是很好的政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贿罪的最新追诉时效是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追诉时效分档明确:罚金数额较大且刑期不满五年者,时效五年;罚金巨大或严重情节且刑期不满十年者,时效十年。单位行贿罪刑期达五年,适用十年时效。刑期越长,时效越长,最长二十年。超过时效,刑事责任不再追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遗产税如何征收遗产税2014最新消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遗产税收暂行条例中的规定,中国目前开征遗产税总体还存在3个困难:
首先,中国目前是社会经济的初级阶段,总体的共同富裕还只是雏形,税源不容乐观,而且人们的财产情况比较隐匿和分散,对于真实财产的掌握很有困难;
其次,群众对于遗产税这些税务名目还比较陌生,思想中的税务意识比较淡薄,对开展遗产税的征收造成困难;
最后,新的税务名目成立,群众还不能及时的接受,税务人员在征收过程中不容易拿到钱,还容易得罪人,会大大降低税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面对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问题,专家鉴于中国目前的国情和经验,认为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四个问题:  
1、在刚开始征收的时候,门槛要定的低一些,要结合现代人的收入结构来征收,考虑工资与非工资比重的结合,对一般的群众要予以照顾,重点征收有人的遗产税。  
2、遗产税的推行可以按照“小康社会”的推行理念,先征收一部分条件好的,在逐渐推广到全国,毕竟想要让群众更好的接受这样的征收,还是需要时日的。  
3、要做好个人的资产档案管理和价值评估制度,这是一件不容易实施的难度工作,对于个人评估资格、评估对象、评估周期、价值认定的内容要做到全面和具体,这需要很大的技术和人力支持。  
4、要阻止个人财产向国外转移的行为,这要出台相关的制度和法规,避免逃税人的国外潜逃,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遗产税收暂行条例是关乎中国未来财政税务的大项目,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还在调研和商讨之中,想要更好的实施还需要全面的宣传和推广,如果中国遗产税税率调整的话,每年会增加近2000亿的政府收入,于国于民都是很好的政策。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遗产税如何征收遗产税2014最新消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遗产税收暂行条例中的规定,中国目前开征遗产税总体还存在3个困难:
首先,中国目前是社会经济的初级阶段,总体的共同富裕还只是雏形,税源不容乐观,而且人们的财产情况比较隐匿和分散,对于真实财产的掌握很有困难;
其次,群众对于遗产税这些税务名目还比较陌生,思想中的税务意识比较淡薄,对开展遗产税的征收造成困难;
最后,新的税务名目成立,群众还不能及时的接受,税务人员在征收过程中不容易拿到钱,还容易得罪人,会大大降低税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面对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问题,专家鉴于中国目前的国情和经验,认为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四个问题:  
1、在刚开始征收的时候,门槛要定的低一些,要结合现代人的收入结构来征收,考虑工资与非工资比重的结合,对一般的群众要予以照顾,重点征收有人的遗产税。  
2、遗产税的推行可以按照“小康社会”的推行理念,先征收一部分条件好的,在逐渐推广到全国,毕竟想要让群众更好的接受这样的征收,还是需要时日的。  
3、要做好个人的资产档案管理和价值评估制度,这是一件不容易实施的难度工作,对于个人评估资格、评估对象、评估周期、价值认定的内容要做到全面和具体,这需要很大的技术和人力支持。  
4、要阻止个人财产向国外转移的行为,这要出台相关的制度和法规,避免逃税人的国外潜逃,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遗产税收暂行条例是关乎中国未来财政税务的大项目,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还在调研和商讨之中,想要更好的实施还需要全面的宣传和推广,如果中国遗产税税率调整的话,每年会增加近2000亿的政府收入,于国于民都是很好的政策。
遗产税如何征收遗产税2014最新消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遗产税收暂行条例中的规定,中国目前开征遗产税总体还存在3个困难:
首先,中国目前是社会经济的初级阶段,总体的共同富裕还只是雏形,税源不容乐观,而且人们的财产情况比较隐匿和分散,对于真实财产的掌握很有困难;
其次,群众对于遗产税这些税务名目还比较陌生,思想中的税务意识比较淡薄,对开展遗产税的征收造成困难;
最后,新的税务名目成立,群众还不能及时的接受,税务人员在征收过程中不容易拿到钱,还容易得罪人,会大大降低税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面对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问题,专家鉴于中国目前的国情和经验,认为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四个问题:  
1、在刚开始征收的时候,门槛要定的低一些,要结合现代人的收入结构来征收,考虑工资与非工资比重的结合,对一般的群众要予以照顾,重点征收有人的遗产税。  
2、遗产税的推行可以按照“小康社会”的推行理念,先征收一部分条件好的,在逐渐推广到全国,毕竟想要让群众更好的接受这样的征收,还是需要时日的。  
3、要做好个人的资产档案管理和价值评估制度,这是一件不容易实施的难度工作,对于个人评估资格、评估对象、评估周期、价值认定的内容要做到全面和具体,这需要很大的技术和人力支持。  
4、要阻止个人财产向国外转移的行为,这要出台相关的制度和法规,避免逃税人的国外潜逃,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遗产税收暂行条例是关乎中国未来财政税务的大项目,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还在调研和商讨之中,想要更好的实施还需要全面的宣传和推广,如果中国遗产税税率调整的话,每年会增加近2000亿的政府收入,于国于民都是很好的政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老人留下的遗产追诉期为几年
追诉期为三年,特殊情况是二十年。老人留下的遗产在分配时应该均等分配,如果家庭成员在生活有经济困难的,可以适当的照顾,要是家庭成员在分配遗产时发生了矛盾,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最新自书遗嘱的有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
二、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请使用蓝色或者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者签字笔,不要使用圆珠笔。如果自书遗嘱本身发生争议的时候,圆珠笔写的字很难进行笔迹鉴定。
2、被继承人在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的时候,请优先选择公证遗嘱。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可能会被认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影响自书遗嘱的效力。
3、手写遗嘱的内容必须全部手写,不能使用电脑打字,之后签字的方式,否则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手写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老人自书遗嘱怎么写最新自书遗嘱a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以下是自书遗嘱范文,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变通,且最好去公证一下:
自书遗嘱范文:
遗嘱人姓名: 年龄: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
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
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 (签名)
年 月 日。
你好2020新民法宝典里的遗嘱,是公证遗嘱最有效最权威,还是最后一份自书遗嘱最权威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需要遗嘱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在公证员面前做出在自己去世后如何处理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经公证证明予以合法性确认。
二、遗嘱公证的优势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当您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且不易发生遗嘱无效的情形,能更好地体现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愿。
三、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准备何种材料?
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中所涉及财产应为个人合法所有财产,且遗嘱内容所涉及财产的分配方式不违反法律规定。办理遗嘱需提供以下材料:立遗嘱人身份证明材料立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所有权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患有老年痴呆
或精神疾病的人可否办理遗嘱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年龄、身体健康情况和文化程度并不是评判立遗嘱人行为能力的标准,但若因患病而导致行为能力丧失或者受限,则不能办理遗嘱公证。
五、申请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预约吗?
需要。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于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向公证机构办理预约登记。为确保此次公益活动惠及更多的老年人,市民在活动期间不能先后多次预约。对重复申请者,公证处将不予办理再次预约。
六、可否委托他人代为预约遗嘱公证的相关事宜?
七、是否可以委托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涉及人身关系,根据《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申请办理遗嘱等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请办理,因此遗嘱公证不能委托办理。
八、本次活动公证处是否提供上门服务?
九、遗嘱经公证以后能否撤销、变更或重新设立?
可以。遗嘱订立后,立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撤销或重新设立遗嘱。但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经过公证程序才可变更、撤销或重新设立。我们建议您慎重考虑自己的遗嘱意愿,尽量减少公证遗嘱的更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十、遗嘱公证可否只给受益人,与其配偶无关?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该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公证遗嘱中明确是给受益人一方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与配偶无关。

一、遗嘱内容可否对公租房、廉租房承租权进行处分?
不可以。公租房、廉租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承租人无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其进行处分。

二、遗嘱内容是否可以排除需要依靠立遗嘱人抚养照顾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的继承权?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若继承人中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则在遗嘱中必须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遗嘱公证办完以后,能否直接持遗嘱去办理相关财产的变更登记、产权过户手续?
不能。遗嘱只有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方能生效。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才可以持生效遗嘱办理继承权手续。继承人之间就继承事项无争议的,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之间就继承事项有争议的,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职务侵占罪最新追诉标准有几种
追究职务侵占法律责任主要根据涉案金额大小来判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涉案金额在3万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这种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罚金;另一种是涉案金额超过100万的,为数额巨大,这种情况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需要缴纳高额罚金。所以,主要是根据涉案金额来判定刑罚和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新企业遗属生活费标准表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一、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标准及有关政策
  
(一) 凡依据甘人事〔1997〕114号文件由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享受或变更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都在本次调整之列。
  
(二)新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统一按《甘肃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表》(附后)执行,此前其它标准一律停止执行。
  
(三)为保护、抢救国家财产、对敌或舍已救人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可在上述表列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50元。
  
(四)新标准执行后,若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如属城市户口的,可向县民政部门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五)其它未尽事宜可继续依据甘人事〔1997〕114号、20021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变更审批新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执行后,凡享受老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一律重新申报变更标准。
  
(一) 申报审批的时间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变更申报审批工作从2008年8月15日开始,到10月10日结束。
  
(二) 申报审批的程序
  
1、遗属个人申报(8月15日至9月15日)。申报变更遗属补助标准的遗属需持:
①个人身份证(审查后交公安机关盖章确认的复印件一张)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户籍类别及年龄证明(必须为打印且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③属已故职工配偶的,持所在乡镇(或街道居委会)婚姻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④属在中学学习的学生,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
⑤属2004年以前享受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且2004年提高标准的需提供2004年提高供养标准的审批文号;
2004年以后审批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需提供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审批文号。同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已故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变更审批表(照片处必须贴有本人照片或以电子形式打印,否则不予审批)一份后,将全部材料交由原供养单位主管部门审查。
  
2、主管部门审查(9月16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供养遗属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摸底清理,严格审查遗属个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认真填写《机关事业已故职工享受遗属供养标准变更审批表》并在符合享受和变更遗属供养条件人员的遗属供养标准变更审批表上加注意见后,将全部材料一并报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查。
  
3、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10月1日至10月10日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在严格审查清理后,重新按照新标准审批。
  
4、各乡镇、各部门也要以这次工作为契机,对已丧失供养条件(被供养的父母已死亡;被供养的配偶已再婚或死亡;被供养的子女或兄妹已年满18周岁或中学已毕业)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理,并及时停止供养并通报相关部门。
  申报审批工作的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要尽快确定专人办理具体业务,认真清理本单位供养人员,及时通知供养遗属个人,严格审查,按时上报审批,对因遗属个人或供养单位错报、迟报或漏报造成审批错误或不能审批的,后果自负,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接收补报材料。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1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遗产税如何征收2017最新消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遗产税收暂行条例中的规定,中国目前开征遗产税总体还存在3个困难:
首先,中国目前是社会经济的初级阶段,总体的共同富裕还只是雏形,税源不容乐观,而且人们的财产情况比较隐匿和分散,对于真实财产的掌握很有困难;
其次,群众对于遗产税这些税务名目还比较陌生,思想中的税务意识比较淡薄,对开展遗产税的征收造成困难;
最后,新的税务名目成立,群众还不能及时的接受,税务人员在征收过程中不容易拿到钱,还容易得罪人,会大大降低税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面对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问题,专家鉴于中国目前的国情和经验,认为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四个问题:  
1、在刚开始征收的时候,门槛要定的低一些,要结合现代人的收入结构来征收,考虑工资与非工资比重的结合,对一般的群众要予以照顾,重点征收有人的遗产税。  
2、遗产税的推行可以按照“小康社会”的推行理念,先征收一部分条件好的,在逐渐推广到全国,毕竟想要让群众更好的接受这样的征收,还是需要时日的。  
3、要做好个人的资产档案管理和价值评估制度,这是一件不容易实施的难度工作,对于个人评估资格、评估对象、评估周期、价值认定的内容要做到全面和具体,这需要很大的技术和人力支持。  
4、要阻止个人财产向国外转移的行为,这要出台相关的制度和法规,避免逃税人的国外潜逃,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遗产税收暂行条例是关乎中国未来财政税务的大项目,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还在调研和商讨之中,想要更好的实施还需要全面的宣传和推广,如果中国遗产税税率调整的话,每年会增加近2000亿的政府收入,于国于民都是很好的政策。
最新的自书遗嘱有效期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最新的自书遗嘱有效期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自书遗嘱的有效期有多久
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即刻发生效力,一直有效,不存在期限问题。
二、自书遗嘱的效力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三、自书遗嘱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2020最新遗产放弃公证书范本
[律师回复] 对于2020最新遗产放弃公证书范本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最新遗产放弃公证书范本
声明人:_____ , 男/女, _年 _月 _日出生,现住 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
本人是被继承人____的 。被继承人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
死亡后在_____遗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我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之
一,但本人经慎重考虑后决定:
完全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 遗产的继承,今后决不反悔。
声明人: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在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继承权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人:_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二、放弃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遗产追诉期为几年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