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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去开?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划分不公或者处理程序错误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可以申请符合,需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目前,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行为,只是作为一种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当事人申请的复核只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一种自我纠正,所以申请复核的效果可能不会很理想,但至少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进行救济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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