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车上路,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的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后,明确各方责任成了重中之重,而交通责任认定书就是划分责任的关键凭证。可这认定书究竟是怎么送到当事人手中的呢?好多人都不太清楚其中的门道。这交通责任认定书的送达,不仅关系到我们能否及时知晓事故责任划分,还可能影响后续的赔偿等一系列问题。接下来就详细说说交通责任认定书的送达方式。
一、送达的法定方式有哪些
交通责任认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多种。首先是直接送达,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交警会在作出认定书后,直接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领取,或者亲自将认定书送到当事人手中。比如在一些轻微交通事故中,双方在现场处理完毕后,交警可能当场就制作好认定书并直接交给当事人。其次是留置送达,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认定书,交警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认定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二、邮寄送达的要点
当直接送达存在困难时,交警可以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交警会通过挂号信等方式将认定书邮寄给当事人。此时要注意确认收件地址的准确性,如果当事人地址有变动,要及时告知交警部门。比如有的当事人在事故处理期间搬家了,但没有及时报备新地址,结果导致信件被退回,耽误了接收认定书的时间,也可能影响后续处理。而且在邮寄过程中,要留意信件的物流信息,确保能及时获取认定书。
三、公告送达的情况
公告送达是在其他送达方式都无法实现的情况下采用的。如果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交警会以公告的形式送达认定书。通常是在相关的交通管理部门网站、公告栏等地方发布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期限,即视为送达。不过这种送达方式相对比较少见,因为一般情况下还是能通过其他方式联系到当事人的。
四、送达的时间要求
交通责任认定书的送达也是有时间要求的。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好后要及时送达给当事人,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责任认定书送达后,后续还可能面临一系列问题,比如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依据认定书进行赔偿协商时谈不拢该如何处理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让当事人陷入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而且不会做虚假承诺、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给出专业的建议,帮你解决后续遇到的难题,让你处理交通事故更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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