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代驾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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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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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3、公司代驾:按委托关系处理。
雇佣代驾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一、雇佣代驾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1、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故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当代驾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2、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公司代驾:按委托关系处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不足以赔偿的,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

二、雇佣代驾责任承担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交通事故中,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一般应从“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角度来确定。所谓运行支配通常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领机动车之运行的地位,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认为是指因机动车运行而生的利益。即对于交通事故而言,对车辆具有实际支配控制权利和因车辆运行而受益的人,应确定为赔偿主体。

在代驾过程中,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转由酒店指派的驾驶人、代驾人或代驾组织指派的驾驶人实际控制车辆,机动车的风险显然已经转移,且酒店、代驾人或代驾组织基于合同受益,即获取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的服务费用,因此,应当确定代驾人或代驾公司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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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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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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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2、负事故主要责任,并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负事故主要责任,并存在无证驾驶、无证行驶、酒后驾驶、超载驾驶,或者明知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仍上路行驶等严重违章情形之一的;
4、因本次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对于交通事故具体责任人的确定,一般情况下都是谁是肇事者谁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实践中,对于受雇司机承担责任的情形就是例外规定。所以,在确定交通事故具体责任人的时候,首先需要判断司机的是否受雇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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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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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4)用人单位未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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