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遗产继承补税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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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配偶遗产继承补税规定是不需要进行补税,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国家并不存在着遗产税的征收,所以没有税收就更不存在补税的情况。在我们国家,配偶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发生法定继承的。

配偶遗产继承补税规定是什么?

一、配偶遗产继承补税规定是什么?

配偶遗产继承补税规定是不需要进行补税,我们国家并不存在着遗产税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可见,配偶是排在对方前面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半属于配偶,另一半是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在夫妻之间的婚姻继承中最重要的是需要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的或者捐赠的财产;

(五)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二、遗产纠纷怎么打官司

如果是原告:

1、确定起诉法院

对于继承案件,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管辖。这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2、明确被告和诉讼请求

(1)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一般来说,继承案件的诉讼请求有两点:一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继承的遗产是多少,二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2)处理好告多与告少的关系。由于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告少了法院也不能依照职权主动干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告多比告少好,但多与少又是相对的,必须根据案件作具体分析,还要考虑告多与诉讼费用的多少之间的关系问题。

3、明确起诉条件根据我国规定,当事人应该符合也下几个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否则,人民法院不受理。

日常生活当中关于继承方面的一些税收规定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国家不存在着遗产税的征收,如果涉及到房屋的继承的话,可能会有房产方面的税收。但是这与遗产税并不是同一性质的税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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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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