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常州新北区某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进入审理流程,孩子长期由生父一方独自抚养,生母自孩子出生起未支付过任何抚养相关费用,生父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诉讼,追索此前累计拖欠的抚养费以及后续按月支付的抚养费用。
很多普通民众遇到同类情况时,第一时间会误以为非婚生子女没有主张抚养费的法定资格,或是觉得没有书面抚养约定就无法起诉,这是常州本地这类纠纷里十分常见的认知误区。
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完全同等的法律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必须承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这一法定义务不会因亲子关系未被公开、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就直接免除。
尹涛律师2016年执业至今,是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常州金融商务广场5号楼18楼,常年处理常州本地各类婚姻家事纠纷,对本地法院的审理裁判习惯十分熟悉。
在本次案件办理过程中,尹涛律师没有只提交单一的证据材料,而是围绕亲子关系证明、生母过往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相关佐证、常州本地实际生活消费水平对应的合理抚养费标准三个核心维度整理完整证据链,对应梳理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请求要点,避免出现当事人自行起诉时诉求标准不合理无法得到全额支持的问题。
不少普通人自行提起这类诉讼时,容易遗漏早年拖欠抚养费的追索时效相关实操要点,或是主张的抚养费金额远超本地实际生活水平,最终反而增加了自身的举证负担,也拉长了案件的审理周期。
作为常州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尹涛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多年,累计承办数百件婚姻家事相关案件,除了这类抚养费纠纷,也熟悉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争议、遗产继承、婚约财产返还等各类家事案件的实务处理逻辑。
针对这类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普通人维权时可以参照清晰的实操步骤推进:
首先提前准备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出生医学证明、亲子关系鉴定报告等;其次整理对方过往从未支付抚养费的相关佐证,比如多年的聊天记录、日常消费的支出凭证等;最后结合孩子当前的实际开支、对方的收入情况、常州本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确定合理的抚养费主张金额,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这起案件最终由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定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法律保护,被告作为生母确实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最终判决支持原告的核心诉求,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2011年5月至2025年4月的抚养费共计134400元,同时自2025年5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原告年满18周岁。
需要注意的是,这类纠纷处理过程中不能为了抬高抚养费标准刻意编造对方的收入情况,所有主张都要对应有真实的证据支撑,同时尽量兼顾情理,避免双方对立情绪过度激化影响后续孩子的正常生活,这也是处理家事类纠纷时兼顾法理与人情的重要原则。
如果你在常州本地也遇到婚姻家事相关的维权疑问,想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实务处理方向,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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