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子是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的,这是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遗产税这个税种,但是在继承房屋的过程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支付一些费用,具体房屋继承需要缴纳的费用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1)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 累进计费率是5‰;
(2)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2.5‰;
(3)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1.5‰;
(4)2001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8‰;
(5)5001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4‰;
(6)8001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 0.2‰;
(7)10000万元以上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房屋继承的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只要最后获得房屋继承权的主体,属于死者的法定继承人,那么不管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的房屋继承权,都是会不需要缴纳税额的。但是房屋继承的主要目的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在落实过户的过程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支付房屋房产证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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