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权和赡养义务有关系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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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产的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之间也有一定的联系,因为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分遗产的时候应当少分一些,但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赡养老人本身就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赡养老人的目的也不是为了继承老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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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继承权和赡养义务有关系吗?

1、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

2、继承人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这里的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上更倾向于不给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如果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被继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应当不分;如果没有影响被继承人的生活,应当少分。

二、失去继承权的法定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产的法定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有能力赡养老人却拒不赡养的原则上不会失去继承权,但分配遗产的时候,这类人肯定是应该少分一些的,如果不仅不赡养老人,甚至还有虐待老人的行为的,像这种情节非常严重的状况才会失去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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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继承 赡养义务之间有必然关系吗,如果不赡养老人是不是就不能继承老人的财产了还是会有什么法律上的惩处?
[律师回复] 被赡养人在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完全可以依据该法行使诉权。
这个标准一般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赡养义务人的人数来合理确定。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的比例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的数额对照上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对其余赡养内容亦应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当然无论是赡养费的给付内容还是其计算标准都是相对而言,并不是绝对。在确定赡养费给付内容及计算标准时既要考虑权利人需求的必要性也要考虑义务人承受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前提下,综合平衡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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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如果他没有被剥夺继承权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理论上是可以的
奶奶有遗嘱的话 照遗嘱执行
若没有 则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就是赡养义务和继承权有没关系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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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去世的时候留下了一笔钱,现在爷爷去世后,那些没有赡养的儿女都要分财产,未尽赡养义务还有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子女之间享有对父母遗产的平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根据该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因此,虽然你的二妹和三弟未尽赡养父母的义务,且三弟属于养子,但依然享有法定继承权。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弃老人后悔改,并且得到老人的原谅,能够继承老人的遗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明确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由此可见,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以后有悔改表现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并且得到了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的谅解的,不丧失继承权。
  相关知识:怎么样才算尽了赡养义务?
  —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膽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拒绝履行膾养义务。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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