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债务问题屡见不鲜,牵连着众多人的利益和生活。有时候,当某人欠下一笔债务无法偿还时,担保人就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就比如有这么一笔20万的债务,还存在俩担保人,这时候人们就会疑惑,这连带责任到底该怎么承担呢?每个担保人又要担多少呢?这不仅关系到债权人能否收回欠款,也直接影响着担保人的个人财产和生活。接下来,咱们就一起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连带责任保证的定义及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在这种担保方式下,一旦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连带责任保证的相关内容,为这种担保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比如,甲向乙借了20万,丙和丁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当甲到期不还钱时,乙可以找甲要钱,也能直接找丙或者丁要钱。
二、俩担保人无约定时的责任承担
如果两个担保人之间没有约定各自的担保份额,那么他们应当平均分担债务。也就是说,对于这20万的债务,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两个担保人每人要承担10万的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个担保人承担全部20万的债务,该担保人承担后可以向另一个担保人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就像上面例子中的丙和丁,如果他们没约定担保份额,乙找丙要20万,丙先还了这20万后,可以向丁追偿10万。
三、有约定担保份额时的责任承担
要是两个担保人约定了各自的担保份额,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承担责任。比如,丙和丁约定丙担保12万,丁担保8万,那么在甲不还钱时,债权人乙可以要求丙承担12万的债务,丁承担8万的债务。但如果债权人找其中一个担保人要求承担超过其约定份额的债务,该担保人有权拒绝超出部分。
四、承担连带责任后的追偿权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不管是其中一个担保人承担了全部债务,还是各自按照份额承担了部分债务,都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比如丙承担了20万债务后,有权向甲追偿这20万;如果丙承担了12万,也能向甲追偿这12万。并且,承担了债务的担保人还有权就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在解决了担保责任承担问题后,后续也可能会遇到不少麻烦,比如债务人拒绝被追偿怎么办,担保人之间的追偿纠纷该如何处理等。这些问题要是解决不好,容易让担保人遭受更大的损失。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应对方案。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处理债务担保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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