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可以续期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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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后是不可以续期的,任何的作品若是获得著作权的,都会有一个法定的保护期,该期限并不想商标那样到期之后可以续期,而是到期之后其他人有了作品的使用权。
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可以续期吗?

一、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可以续期吗?

1、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后是不可以续期的,著作权的保护期到了后,任何人都可以随便使用。比如徐悲鸿先生的马,现在大家都在随便用,因为徐先生已经去世超过50年,著作权到期了。

2、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比较长,现行《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最少是50年。同时由于著作权是自动取得,即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自动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无需像专利权商标权一样需要履行申请、注册登记等手续,因此,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不可以续展。

二、著作权保护期具体是多久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5、出版者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6、表演者对其表演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表演者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权、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权、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7、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8、广播电台、电视台禁止未经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任何著作权的期限届满后都不能续期,因为法律规范并没有规定可以续期的条件、流程等相关内容。原则上,若是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满了,那么其他非著作权人,没有通过转让等方式获得著作权使用权的主体,也享有使用该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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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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