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交易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往往会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好争议解决方式,这能在出现纠纷时为双方指明处理方向。不过,有时候会出现一种比较棘手的情况,就是合同里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也就是所谓的“又裁又诉”。这种约定看似双保险,但实际上让纠纷解决的路径变得模糊不清,一旦双方真的产生争议,就不知道到底该走仲裁程序还是诉讼程序了,当事人也容易陷入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才好。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对于这种又裁又诉的约定该怎么处理。
一、确认又裁又诉约定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仲裁协议和诉讼管辖的约定是相互排斥的。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这种约定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里写着若发生争议,既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下,这个又裁又诉的条款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是完全不同的程序,两者不能同时适用。
二、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式
当发现合同存在又裁又诉的约定时,双方可以先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确定一个明确的纠纷解决方式。要是都觉得仲裁比较高效、保密,那就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将争议提交给某仲裁机构仲裁;要是觉得诉讼更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就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比如丙和丁在合作合同里有又裁又诉的条款,后来出现纠纷,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决定通过诉讼解决,并且签订了补充协议对此进行了明确。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起诉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例如,戊和己因为一份服务合同的又裁又诉约定产生纠纷且无法协商,戊向法院起诉,提交了起诉状和合同等证据,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判决。
四、仲裁的特殊情况
虽然通常又裁又诉的约定无效,但如果一方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没有在仲裁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那么仲裁协议就会被视为有效,仲裁机构可以继续进行仲裁程序。比如庚和辛的合同有又裁又诉约定,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辛没有在首次开庭前提异议还积极参与仲裁答辩,那之后这个纠纷就会按照仲裁程序处理了。
在解决完又裁又诉约定的问题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执行难等情况。比如判决胜诉了,对方却不履行判决义务该怎么办,或者仲裁裁决下来了,对方拒绝执行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帮助你更好地处理后续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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