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定损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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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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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该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出示自己的驾驶证明文件和保单,按照交通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机动车的损失金额。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案件进行勘察,根据案件情况出具交通责任书确定案件的责任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定损

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向理赔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由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再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

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对于19××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二)、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交通责任认定书对当事人的责任确定比例,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员应该赔偿受害者的合法损失。对方不予赔偿的,可以递交案件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和案件的诉讼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实际情况和受伤等级要求责任人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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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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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定损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定损的流程是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对现场进行勘察以后,定损的这件事情是由保险公司来完成的,一般来说得先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这样才能核定损失项目及赔偿金额。其他的财产损失根据受害者提供的材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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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定损到哪里定损还是先定损
[律师回复] 当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现场查勘定损。车辆的定损涉及到维修、制造和车主多方面的技术和利益,它是整个车险服务中矛盾比较突出的部分。
  定损人员通过出现场,拍摄事故照片,查清车辆的损坏部件,分别确定予以更换或维修,最后确定损失情况。但是,一辆汽车有成千上万个零件,不同种类的汽车零件的型号与价格都不相同。专业定损人员也常常由于信息掌握不充分而产生诸多困惑,感到无所适从,这已成为车辆保险业的症结之一。
  当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派员查勘定损。在此要特别强调一下时间问题,因为保约有规定,一旦超过报案期限,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可协商定损金额
  除维修方式易起争议外,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
  定损和维修要到同一个地方
  除上述两项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因为4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的报案期限一般为24小时,即在事故发生24小时之内,报案者携带保单正本、保费付款收据、车辆行驶证、驾驶执照等有关证明材料,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地点报案。
医疗损害损害违约责任与医疗损害损害侵权责任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医疗损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共同之处都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就其性质来说,都具有明确的补偿性,是救济损害的主要方法,同时具有制裁性;两者在主要构成要件方面基本相同,在归责原则上都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基本的标准。  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选择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还是选择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对于受害人利益的保护,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当事人在选择请求权时,应当考虑违约损害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不同,选择行使对自己有利的请求权,并诉请予以保护。具体说,医疗损害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归责原则不同  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8]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归责的一般原则,对某些特殊的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因此,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归责原则方面具有明显的不同。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如果受害人(患者方)以医方不适当履行合同为由,提出违约责任的请求权,医疗损害作为特殊侵权行为的一种,依据我国《合同法》采严格责任原则,因为医疗合同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诊疗债务是一种手段债务,而不是结果债务。因此,只要认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其注意义务,就可以认定其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利后果。如果受害人(患者方)以医方侵犯其身体健康权为由,提出侵权责任的请求权,那么,依侵权法应采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患者方必须要证明存在医疗损害事实,医师有医疗过失,并且损害事实与医疗过失有因果关系等构成侵权行为的要素,医方才可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二)举证责任不同  一般情况下,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将推定他有过错而承担责任。而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侵权行为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如果受害人(患者方)提出违约损害赔偿之诉,因患者请求的赔偿与原债务内容无关,应由患者方负举证责任。当然医方也要证明其在医疗过程中没有违反最善的注意义务。如果受害人(患者方)提出侵权损害赔偿之诉,由于医疗损害责任属特殊侵权行为的一种,只要患者方提出受损害的事实,医方就要承担自己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为患者方所第4期艾尔肯:论医疗损害赔偿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问题47处的弱势的特殊地位,一般很难对医方的过失行为举证。所以,我国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款规定了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的,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这是我国对医疗损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这一规定有利于对患者方权益的保护。  
(三)责任范围不同  违约损害赔偿通常依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此外,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而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如果受害人(患者方)以违约损害赔偿行使请求权,而这一请求权的标的主要是人身伤害,与合同债务没有关系。因此,难以享受到违约责任中应当预见到的财产利益。如果受害人(患者方)以侵权损害赔偿行使请求权。加害人在承担财产损失的同时,还要承担因其医疗损害行为给患者方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四)免责条件不同  免责条件又称免责条款,是指对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应负担的责任予以特别免除或减轻的约定。当合同当事人对法律上禁止免责的事项及违反公序良俗的事项之外的内容规定免责时,法律一般认定有效。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对免责条款的效力规定有所不同。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以外,合同当事人可以事先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以外的事项约定不承担责任。而在侵权责任中,在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也就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侵权行为法中的免责条件或原因一般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在医患关系中,医方通常使用要求患者方签订住院誓言书、手术同意书等形式来实现免责,要求对治疗中发生的损害不得提出异议。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种免责条款,一般以违反公序良俗或有失公平为由认定无效。  
(五)受害人亲属是否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同  在医疗损害赔偿上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享有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合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享有,其亲属不能成为请求权人。在侵权行为法上受害人的亲属则有权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六)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不同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在各国法律上都有不同的规定。如在日本民法中,合同损害赔偿请求时效为10年;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时效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知道侵权行为发生起3年或侵权行为发生时起20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适用2年的时效规定,但因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而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一般时效为2年。医疗损害赔偿的受害人,依据《合同法》提起违约之诉,其行使请求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而依据侵权行为法提起侵权之诉,其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1年。此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20年的除诉期间。  由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存在着上述方面的重要区别,在发生责任竞合的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承担何种责任,将导致不同法律后果的产生,并严重影响到如何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和制裁不法行为人的问题。因此,在发生医疗损害时,允许受害人(患者方)在不违反民法一般原则的情况下,应根据损害事实的具体情况,选择采违约责任,还是采侵权责任来行使请求权。小编为您推荐以下相关文章:医疗事故应承担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与免责条件医疗事故责任大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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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定的评估机构进行鉴定。在一般情况下,车辆被撞以后即使修理过也不可能完全恢复到被撞之前的状态,所以在事故后都会出现贬值,但是贬值损失的大小和车辆的使用情况、车辆自身的价值、车辆的购买年限等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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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 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 第二位的救济。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三条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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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损是指报废的报损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报废应是性能好存在。已经淘汰派不上用场、过时了不能用。报损是因丢失、损坏造成的。报损是指非正常报废(报损也报废了消耗了)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由于技术改进的无形磨损必须以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替换等原因造成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
(2)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4)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5)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损失认定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1)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说明。

3)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4)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处理方法固定资产报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二是由于技术进步、须由先进设备替代。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理过程中还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可能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账户。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固定资产部分报损
1、注销报损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支付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
3、取得残值变价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部分更换。
1、注销被更换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增加新更换部分固定资产价值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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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找谁赔偿损失
在一般情况下向这些人索赔:1、肇事者;2、车主;3、保险公司。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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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名誉损坏损坏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精神损害赔偿 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年代,诽谤造成的影响无法预计。 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 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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