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末的一个深夜,刚从破产清算项目现场返程的顾晨骋,接到了从湖南跨省打来的求助电话。电话那头的母亲带着哭腔说,16岁的儿子在寄宿学校里犯了猥亵类的重罪,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给到六年到七年,她翻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条,知道只要刑期超过五年,孩子的案底就会公开一辈子,后半辈子都没法抬头做人。
彼时的顾晨骋,已经是江苏和兑律所的高级合伙人,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硕士,他手里同时握着律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三重资质,还是盐城市第三方企业刑事合规人才库成员、盐城市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盐城市检察院听证员,日常经手的不少是资金往来庞杂的经济类、职务类案件。但这起少年涉罪的案子,最戳中他的地方,是当事人站在人生岔路口的那一线危机——只要差几个月刑期,人生轨迹就会彻底滑向不可逆的深渊。
跨省去接这起案子,首先要啃下异地办案的信息差。顾晨骋先对接了当地的协作律师,把两百多页卷宗一页页捋透:他先把两份被害人陈述、十几个未成年同学的证言逐一比对,发现之前办案机关没有细化考量的细节,比如所谓的“胁迫”,其实是同学之间闹矛盾时的言语要挟,没有持械或者暴力压制的严重情节;再翻学校的管理台账,发现那所封闭式寄宿学校,在第一次发生相关事件后,明明早已知晓苗头,却没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既没干预也没报警,反而把事态拖得更严重。
最核心的辩护逻辑,从一开始就没走常规的“无罪抗辩”路线。顾晨骋很清楚,少年自己在学校老师找他谈话的时候就主动全交代了,家属也已经凑钱赔了两名被害人拿到了书面谅解,强行辩无罪只会让法庭产生抵触情绪,反而堵死所有从轻的口子。他把所有辩护的落脚点,死死卡在“五年刑期”这条法定线上:只要最终合并执行的刑期在五年以内,就能直接触发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孩子往后的人生就不会被这桩少年时的错事完全锁死。
审查起诉阶段,顾晨骋抱着厚厚一沓列明从轻情节的法律意见书跑了两次检察院,逐条跟承办人说明,这个案子里未成年身份、自首情节、全额谅解、学校监管疏漏这几样从轻要素加起来,量刑建议完全可以往下调,但当时公诉方没有采纳。等到庭审现场,他没有纠缠罪名定性的对错,而是先明确表态对强制猥亵罪的罪名没有异议,随后一步步把所有从轻细节铺陈开来:结合校园封闭环境里未成年人对同辈的心理压制特点,说明本案的胁迫情节不该被过度拔高从重评价,再逐一列出自首、初犯、自愿认罪认罚的全部依据,恳请法庭参考未成年人保护的特殊司法政策,给这个孩子留一条能回归正常社会的路。
开完庭之后,他又连夜写了长达七页的补充辩护词,附了十几份同类未成年人轻罪封存的生效判例,直接提交到了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最终判决下来的时候,少年的母亲在电话里哭到说不出完整的句子:猥亵儿童罪判二年十个月,强制猥亵罪判三年,两罪合并刚好执行五年。
这个数字卡在法定封存的临界线上,不多一分,不少一毫。顾晨骋后来跟助理复盘的时候说,办了几百起案子,最有分量的胜诉从来不是把所有指控都打掉,而是在刚性的法律红线里,为一个失足的未成年人,兜住最后一点重新站起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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