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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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怀孕情况下是不准许离婚的,除非说是女方同意离婚或者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这个时候财产分割仍然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但是也需要考虑到女方和孩子的利益,所以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也需要照顾女方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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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怀孕情况下是不准许离婚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的或者同意离婚,那么财产分割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

民法典》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 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 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

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二、怀孕期间如何离婚

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间离婚的目的。怀孕期间如何离婚请参照以下协议离婚的程序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

当代社会女方怀孕的情况之下是不准许男方提出离婚的,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女方自愿的离婚。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也就需要予以考虑,一般是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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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怀孕离婚财产应当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来进行分割,因为怀孕并不构成离婚赔偿的条件,我国法律上一般对离婚时进行赔偿的条件有一方存在暴力婚姻、或者其它有过错的情况下,才会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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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夫妻财产分割可以不分割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离婚。这是出于对现实情况的考量,以及为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对男方的离婚请求权作出的合理限制。在这一时间段内,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不予受理或者驳回。
但这并不意味着怀孕期间夫妻不能离婚,因为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女方也可以提出诉讼离婚。如果男方存在特殊情况,也会受理,比如女方怀孕分娩的婴儿是与他人通奸所生,或者二人继续共同生活会危及到一方的生命安全时,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 1955年5月18日,最高人民
关于女方婚后与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是否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问题,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时,如婚后通奸怀孕的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明属实,则应该受理,不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受理后,应否判决离婚,则应视具体情节而定,不能笼统规定。而且在处理时仍应注意对于妇女和胎儿的保护。
女人怀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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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够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也不会同意的,除非是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夫妻自愿离婚的才行。
2、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的,夫妻之间是不存在离婚赔偿的问题,只会产生财产分割的纠纷,除非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以下行为的,才可以要求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法律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要视情况而定。
二、怀孕期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女人怀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怀孕期间女方不同意离婚,是无法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只有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或女方男方过错而离婚的情况,才能进行财产分割。分割时会照顾怀孕女方,再根据男方是否有过错进行财产的分配。分配前要确定所分割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和妻各自的个人财产是不能够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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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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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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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法律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要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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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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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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