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股票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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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喜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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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犯了股票诈骗罪都会按照具体的诈骗的数额来进行不同的量刑处罚。根据我国《刑法》当中266条明确的规定,如果诈骗的财产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将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的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了股票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犯了股票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其他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节录)

诈骗罪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50000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现实生活当中,诈骗的手段和诈骗的方式是比较多的,所以经常会让人们防不胜防,但不管怎么样都必须要对此进行惩罚,这样才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比如说在股票上面存在着诈骗行为,将会按照我国的诈骗罪来进行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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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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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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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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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股票分成属于诈骗罪吗
[律师回复] 对于股票分成属于诈骗罪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股票分成是虚假的,骗取了股东的财产的,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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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股票诈骗罪如何判罚
股票诈骗罪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来说,若公民利用股票实施诈骗行为,获利超过三万元、低于五十万元,就有可能会适用此标准来量刑。触犯股票诈骗罪如何判罚,若对于此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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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诈骗罪从犯的量刑标准,诈骗罪从犯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诈骗罪从犯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从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综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质、对犯罪结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体情形具体确定。 (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如何判断炒股犯法,操纵股票,操纵股价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操纵股市罪 目前我国刑法没有操纵股市罪这一罪名,如果对股票价格进行操纵的,可以依据操纵证券罪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操纵证券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出准确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二、认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难在认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即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具体表现为: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三、投资股票要注意什么风险 1、流言风险 每一次股市暴跌都跟流言有关,但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查处。在信息高速公路畅通的今天,那些流言经过媒体和互联网的放大,比以前嘴巴对着耳朵的传递更具杀伤力。当股市全面低迷,经济和社会都面临重大危机时,最高层发话稳定股市之际,又出现了相互矛盾回归价值论,一句话引发股市暴跌。有些人通过唱哀股市,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股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心中自有一杆称,但流言风险还得自己扛。 2、期望值过高风险 期望值过高是股民的通病。买入股票,就想短期翻番获暴利,有了30%的利润都不卖,还没达到自己的期望值而未及时获利了结,后来坐了电梯直线下滑被深度套牢,再想割肉就只有大卸八块出局的份了。期望值过了头就变成了贪婪,风险就不请自来了。 3、道德风险 有的上市公司道德水准低下,拿蒙汗药喂股民,践踏股东权益,以圈钱为目的,重大事件不及时披露,对股民采取虚假及误导性陈述,随心所欲编造业绩,没有办法了就玩一回更名的“变脸”把戏,道德风险不可不避。 4、政策风险 中国股市是典型的政策市,一但政策做空,任何数量级的战舰哪怕是航空母舰都会被政策风险所吞没,作为小虾米的散户岂能幸免。政策风险像一个随时都可能滑坡的山体,每一丁点“风吹”,都会引起股市大面积的“草动”,股市的暴跌暴涨,都跟政策紧密相关。 5、扩容风险 在“市场化”的掩护下,降低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门槛,于是上市公司不论质地好坏,大都张开了血盆大口向股市“飞禽大咬”,高价增发、高数额发行可转债、高价配股层出不穷,更为可怕的是在海外圈不了钱的中概“海龟股” 又回过头来, 咬自己的同胞。圈钱者都明白股市奶酪有限经不住如此嘶咬,因而谁都想抢在人前圈钱,而全然不顾股市的存受能力。
买股票自己分成犯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的股票市场是越来越大了,甚至有些大学在学校里面也是专门学的证券投资,这已经被归类于金融一类的东西了。但是,我国的股票市场还不够规范,还存在推销买股票的现象存在。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推荐别人买股票,自己分成犯法吗: 一、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是指企业或个人用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借以获得收益的行为。股票投资的收益是由“收入收益”和“资本利得”两部分构成的。收入收益是指股票投资者以股东身份,按照持股的份额,在公司盈利分配中得到的股息和红利的收益。资本利得是指投资者在股票价格的变化中所得到的收益,即将股票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所得到的差价收益。 当前,从研究范式的特征和视角来划分,股票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这三种分析方法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前提假设、范式特征各不相同,在实际应用中它们既相互联系,又有重要区别。 二、分成不一定违法: 做股票投资的,有人合作三七分成不算犯法。只要和合作人不违规操作,另外自己协商好收益分成就行,不算犯法。 但是有些是违法的。客户根据电话指令进行股票买卖,然后收益分成是违法的,证券会明令禁止这种行为,这种小作坊式的操作在股市好的时候会密集出现,在股市不好的时候又销声匿迹,没有保障性。 三、目的: 1.获利;即作为一般的证券投资,获取股利收入及股票买卖差价。 2.控股;即通过购买某一企业的大量股票达到控制该企业的目的。 3.基本面良好的个股出现良好的价量关系。 4.控盘程度较好的个股出现低位的低量能。 5.题材已经明显的时间利益段 6.怎样对目标品种利润结束点进行推理对目标品种的利润结束点进行合推理是投资计划利润完整实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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