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相关规定如何办理公证遗嘱?
办理公证遗嘱的规定如下: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二、遗嘱公证书范本
遗嘱公证书 ( ) 字第 号
兹证明__________(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______(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签名章或签名)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公证手续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必须是由财产所有人自己到公证处办理。若是提出公证请求的人由于需要治病等原因,无法亲自到公证处的,那么也可以向当地的公证部门,提出希望公证员到医院来为自己公证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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