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要求借条重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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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债主要求借条重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必须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才可以。除此之外,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借款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都必须要履行借款的手续,需要核实一下债务人身份问题。
债主要求借条重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可以要求重写,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重新书写借条的话,完全是可以的。

1、借贷手续要全。

债务人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

2、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

3、语言问题。

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4、利息问题。

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5、时间问题。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6月25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

二、写借条要注意什么问题

写借条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款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自然人之间或者是自然人和银行之间进行借款,必须要履行相应的借贷手续,比如说通过书写借条的方式来确认。当然在书写借条的时候需要了解,必须要在内容方面保持真实性,如果写错了,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重新打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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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以非现金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修改负债条件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或得以清偿债务。因此,如果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大于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则债权人没有在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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