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应该怎么立遗嘱?选择再婚的人,通常会因为前一段婚姻的失败而格外谨慎。不仅在表现选择对象方面,在处理财产问题也会做好相关的处理。
生前立遗嘱在中国人看来很不吉利,但随之思想越来越开放,观念在悄悄改变,已然有很多人关注到遗嘱这个问题,其实不乏再婚人士。其实,立遗嘱不仅不会导致所谓的“不吉利”,反而立好一份遗嘱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财产以及能妥善处理好日后遗产继承问题。
(一)明确财产范围
立遗嘱时首先要确保上一段婚姻关系之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否则就可能存在遗嘱内容因处分他人财物而无效的情况。有的夫妻在离婚时并不明确分割婚内获得的财产如证券、理财产品,对于不动产也默认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居住,但对于不动产登记不作约定或者仅作口头约定,那么就可能产生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有配偶的份额,导致日后的财产纠纷。
此外,在新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也与后一位配偶有共同财产,在制定遗嘱时需要考虑相关的强制性规定。
(二)确定继承人范围
无论离婚与否,孩子始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个人的财产无论是何时取得的,都有自行分配的自由。因此,对于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当事人可以直接在遗嘱中写明分配份额。如果不希望给个别子女财产,则要明确写明自己的遗产由哪些人继承,各自继承的内容和份额。需要注意的是,配偶、子女、父母虽然是法定的继承人范围,但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规定免除个别继承人的继承权。
对于前配偶,则属于遗赠的范围,立遗嘱时需要注意遗赠相关的法律,如受遗赠人必须主动受领。
二、道遗嘱的一般形式
1、公证遗嘱。《民法典》实施之后,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将会消失。在新旧法律更迭的时刻,会产生一系列有待实务解决的问题,因此传统观念里最稳妥的方式反而并不推荐。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三、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2、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3、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4、遗嘱最好经过公证。经公证的遗嘱,在数份遗嘱不一致的情况下,按照公证遗嘱处理。
再婚后订立遗嘱要考虑前关系中的共同财产、债务等是否分割完毕,以及自己与后一配偶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避免作出无效的遗嘱。遗嘱应当全面覆盖自己所有的财产以及可能的继承人,对每个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进行明确的划分,避免日后纷争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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