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和探望权是一回事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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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探视权和探望权是一回事,在法律层面上没有什么区别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的规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是可以定期探望孩子的,不过法律没有规定看望孩子的时间和地点,看望孩子的时间和地点应该以协商为主。
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和探望权是一回事吗

一、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和探望权是一回事吗?

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和探望权是一回事,没有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三、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综上所述,探视权和探望权没有什么区别,在司法实践中,罪犯服刑期间,家属也可以进行探望。但这种情况下的探望,跟离婚后父母探望孩子完全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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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是已离婚,未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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