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被受理的离婚案件如何撤销?

最新修订 | 2024-09-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已经被受理的离婚案件可以由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此请求只要是在法院宣判前,由原告自愿提出的,那么法院通常都会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在撤诉之后,半年内将不得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已经被受理的离婚案件如何撤销?

一、已经被受理的离婚案件如何撤销?

1、已经被受理的离婚案件可以由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二、如何写撤诉申请书?

(一)撤诉申请书写作要点

1、首页上方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和可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公民,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身份事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案由:应写明申请人撤诉申请所指向的原诉讼的案由、时间。

(二)写明撤诉请求与理由。

制作时应首先阐明申请人是撤诉的原因,当事人撤诉原因有很多,如: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对方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上诉人愿意服从原裁判等。然后提出撤诉的请求。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日期。民事撤诉撤诉申请书写作时,应注意:申请人撤诉的理由应写清楚,因为撤诉申请只有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才发生终结诉讼的法律效力,所以撤诉理由应写清楚,而且合法。此外,如果起诉或上诉时附送证据,需要请求发还的,应在撤诉请求与理由后写明退还证据。

三、离婚撤诉需注意哪些事项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公民若是提出了离婚请求,且此请求被法院受理了,通常情形下法院是会在限定期限内审结离婚纠纷的。若在此期限内,男女双方突然都不想离婚了,或者是说已经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了离婚各项事宜,那么原告需要按照规定,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已经被受理的离婚案件如何撤销?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6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3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4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74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1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3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5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5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已经立案侦查会被撤销吗?
已经立案侦查,是可以被撤销的。经过立案侦查后,一般会做出提起公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如有符合本条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撤销对该犯罪嫌疑人的立案。如果决定不予起诉,撤销案件,那么,对于被羁押的人,应当予以释放。如果在法定期间无法侦查终结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已受理未立案的案件如何撤销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已受理未立案的案件如何撤销,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的一位小姨,她在结婚前她男朋友告诉她他的家里很有钱,什么别墅,奔驰的都有,后来结婚后发现那些都是骗人的,当初的很多东西都是对方租来的,因此小姨现在很受伤,希望能撤销婚姻,请问受欺诈的婚姻可以撤销吗?如何撤销?
[律师回复]
一、欺诈婚姻的概念
  欺诈婚姻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时,明知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而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使婚姻登记机关或对方陷入错误,为双方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实践中,欺诈婚姻主要表现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对方当事人,骗取结婚登记而形成的婚姻,此行为除侵害婚姻行政管理关系外,还构成了对对方当事人权利的侵犯。
 
二、欺诈婚姻带来的问题
  受害人不仅人才两空,而且自己的离婚问题很难解决。具体表现为:
  
1、民政局一般不同意当事人提出撤销该婚姻登记的要求。这样给受害人带来了不便。如果当事人对民政局不予撤销的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这样就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
  
2、如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不能主张婚姻无效的。
  
三、欺诈的婚姻可以申请撤销吗
  《婚姻法》以受胁迫而结婚作为婚姻可撤销的唯一原因。因此,因受欺诈而结婚的,法律没有规定,所以当事人不能申请撤销,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虽然结婚的当事人一方因受他方欺骗,在结婚的意思表示上存在瑕疵,但二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通常情况下均是自愿,从形式上并不违背二人的意思表示,且在现实中存在大量的男女双方在婚前了解不深或根本不了解却结婚的情形,当事人一方往往称受到另一方的“欺骗”,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通常通过作为二人夫妻感情破裂或未建立感情的表现形式准予二人离婚即可很好地解决。
  若作为婚姻可撤销的原因而撤销二人的婚姻关系,将会造成大量的婚姻关系被撤销、财产分割不公等社会问题,并导致家庭关系的不稳定。
  因此,对于因受欺诈而结婚的,不可申请撤销婚姻关系,但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准予离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盗窃罪已经立案可以撤销吗
盗窃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销,但是需要符合撤案条件。盗窃罪被判刑,如果是成年人的,法院一般不会通知家属,但在移送监狱收监的时候会通知家属,若是依旧不知道盗窃罪已经立案可以撤销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执行受理通知书可否撤销?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执行通知书下达,这本身就是一种执行措施。至于最终能否得到执行,或完全的执行,则各案情况各不相同,无法一概而论的。执行难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在执行中,找不到被执行人是个老难题,而找到执行人却找不到可以执行财产的,执行落地更是难上加难。对此,人民可以采取多项措施,申请执行人也应当积极配合提供财产线索,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第二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第三条 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第四条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执行受理通知书能撤销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执行通知书下达,这本身就是一种执行措施。至于最终能否得到执行,或完全的执行,则各案情况各不相同,无法一概而论的。执行难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在执行中,找不到被执行人是个老难题,而找到执行人却找不到可以执行财产的,执行落地更是难上加难。对此,人民可以采取多项措施,申请执行人也应当积极配合提供财产线索,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第二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第三条 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第四条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可以撤销案件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可以撤销案件,比如公安机关立案以后经过调查没有发现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经过调查确认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公安机关会依法撤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已执行民间借贷怎么撤销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间借贷判决结果由谁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章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二、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人民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人民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发票已经开出,还能撤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取得的红字增值税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这里又要分几种情况处理红票
1.如果你是红票对应的原票没有认证过,对方给你开具的红票的话,你只需把它跟红票申请单、红票通知单、红字发票装订一起即可,重新索要发票。
2.如果是由于退货等取得的红票,那么在申请开具红票时,你就相应的做进项税转出处理了,等红票拿到后,直接附到凭证后即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8号)的规定:“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红字发票,是企业在发生销售退回时所开具的,开局之前,必须要向税务局申请开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批准后,才可以开具,并及时入账!按照你的情况:
一、只要前面发票已认证,超过了90天仍可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技术上也没任何问题。  
二、发票已认证,则应由购货方即你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通知单后交给对方;  
三、已认证的发票,虽然是退货,但你公司仍应正常将该发票申报抵扣税款,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后,在次月申报期,填列在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1行,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四、如发票一直未认证,超过了90天,则无法再进行冲红处理。没有发票开出超过3个月就不能开红字发票之说!对方可以开红字发票的,但需要购买方准备相应手续去所属税务局申请,经过税务局审核后,税务局会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给对方就可以开发票了,相关事宜可以打12366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案底已达到几年可以撤销?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案底撤销时间 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是基本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所以刑事案底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 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自诉人)和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人民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县级司法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是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可以撤销吗?
如果符合法定的撤销情形,那么就是可以撤销的。比如情节比较轻微的,本应该是自诉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的。如果有这些情况,那么是可以要求撤销案件的。但如果是公诉案件的话,那么立案之后,当事人是不可以要求撤销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执行受理通知书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执行通知书下达,这本身就是一种执行措施。至于最终能否得到执行,或完全的执行,则各案情况各不相同,无法一概而论的。执行难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在执行中,找不到被执行人是个老难题,而找到执行人却找不到可以执行财产的,执行落地更是难上加难。对此,人民可以采取多项措施,申请执行人也应当积极配合提供财产线索,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第二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第三条 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第四条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0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已经被受理的离婚案件如何撤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