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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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是否需要还,应当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而欠的债务,那么配偶也是需要还的,如果违法行为欠债那么配偶可以不予偿还。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一、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如果是共同债务那么是要还的,具体情况应当对债务的类型进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严格基于上述规定的范围来进行认定,涉及到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欠下人债务,或者是因个人花费而借债的,如果另一方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的,是可以不予承担该债务的还款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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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本条司法解释是民法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在婚姻法上的具体规定。作为所有权取得方式的特别规定,善意取得制度是在牺牲原所有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保障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情形即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是善意的;转让价格合理;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按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或交付。只有符合以上条件,受让人才能取得无处分权人让与的财产而无需向原所有权人返还。基于此,在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一条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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