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违章短信30天以内处理吗?
收到违章短信不是30天之内处理,违章处理时间如下:
1、现场处罚的违章:
在交警的开单之日起的15天内要上车管所办理或者交警大队处理掉,逾期未处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非现场单也就是电子摄像头拍摄的违章,非现场单也称为电子眼违章,电子眼违章相对于现场单而言就宽松了很多,一般来讲,没有确定的时间,不过在车辆年审之前切记一定要把违章处理掉,根据规定,车辆存在违章信息是不能参加车辆年审的。
二、驾驶证扣分的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这种违章发短信的情形,通常都是被电子眼拍到的违章记录,因为现场开的有罚单的话,就不会再给驾驶员发违章短信了,目前国家对于电子眼拍到的违章记录,没有强行规定必须在多长时间之内处理,超过30天也不会产生滞纳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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