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护理费谁出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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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出院之后在家里进行疗养的情况符合相应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护理费用的赔偿的。护理费由肇事者赔偿。通常情况下,遭遇交通意外事故在离开医院之后在家里进行疗伤,能不能得到护理费用的赔偿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假如受害人在离开医院能够恢复自理生活能力的,就不能在出院之后要求致害人进行护理费用的赔偿。
车祸护理费谁出

出院之后在家里进行疗养的情况符合相应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护理费用的赔偿的。护理费由肇事者赔偿。

通常情况下,遭遇交通意外事故在离开医院之后在家里进行疗伤,能不能得到护理费用的赔偿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

1、假如受害人在离开医院能够恢复自理生活能力的,就不能在出院之后要求致害人进行护理费用的赔偿。

2、如果受害人在出院之后根据医生建议需要护理的或者出院后丧失了自理生活的能力,那么受害人就可以要求致害人对护理费用进行赔偿,但是应该提供病例、出院总结、鉴定文书等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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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
第二种情形相同。
2、护理人数
(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一,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高人身损害赔偿司法A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继续给付的,人民应当受理。经审理认定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人民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二,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判决确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内康复已无需护理,或者在这个期限未满时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该期限内的全部护理费,受害人基于的判决一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不负返还的义务。
4、护理级别护理级别是确定护理费数额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而护理级别又是由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情况决定的。(1)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2)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生活上的帮助的依赖程度。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

一,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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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具体是指致残的受害人在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在多大的程度上恢复了生活自理的能力。当配制了残疾辅助器具后,当时能够不同程度地恢复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其护理依赖程度降低,护理级别也相应较低,护理费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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