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总公司签订分公司履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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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05202310697703
电话:1737280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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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涉外专长
律所:上海市海华永泰(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叶冠楠律师毕业于美国威廉玛丽学院法学院,曾在某高校任职法律顾问,目前是苏州安徽商会理事。
专职从事公司法律事务、商事诉讼、融资并购、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合规、劳动人事以及涉外等业务,为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服务了数百家单位和项目,代理众多疑难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多次协助客户完成标的过亿的股权并购、对外投资,参与设计优化并购交易架构,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撰写、商务谈判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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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这样做是可以的,总公司签合同由分公司来履行也是属于合法的,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只要是属于上下级的关系就可以进行履行其中的义务,但这种情况一般诉讼的主体是属于总公司,总公司也是需要承担一切的后果。
这样做是可以的,总公司签合同由分公司来履行也是属于合法的,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只要是属于上下级的关系就可以进行履行其中的义务,但这种情况一般诉讼的主体是属于总公司,总公司也是需要承担一切的后果。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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